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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法院公安联动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时间:2020-12-08 来源:北京西城法院 作者:林然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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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作为被执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却是人民法院在执行实践工作中拍卖处置变现难度很高的一类财产。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车辆办理了查封手续后,因没有实际控制车辆,经常出现被执行人故意规避执行、擅自转移查封车辆的情形。

  刘某豪与杨某铭于2017年6月30日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后杨某铭未能在约定期间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无奈之下,刘某豪申请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因杨某铭未能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刘某豪遂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此案的刘昊法官向被执行人杨某铭送达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传票,杨某铭却未实际履行。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相关财产信息,发现仅有一辆汽车,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刘昊法官及时对该车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登记,但由于未能掌握车辆的行踪,无法对杨某铭的汽车进行扣押。多次给杨某铭打电话,要求其立即将涉案车辆上交,杨某铭均借故推脱,后期直接拒接玩起了“失踪”。备案查封车辆信息、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然而困于“查人找物”难题,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

  2020年10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张家湾派出所接张先生报警称,自己的白色奇骏汽车被盗。民警查看监控,实地走访,找到了该车,经查询发现车主实为杨某铭(即本案被执行人),且该车由于债务纠纷已被西城法院司法查封。杨某铭名下的车辆被盗,却是张先生报的警,怎么回事?原来,杨某铭于2017年3月15日将该车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7年7月15日又将该车质押给他人。此后,该车于2018年3月22日被抵押权人卖给王先生,因司法查封未能办理过户。后被其他债权人以债务纠纷为由强行开走。几经转手,张先生于2019年4月在河北廊坊购买到该车,也未办理过户。2020年10月27日,王先生又通过查询违章等手段找到该车并拖走,这才引出张先生报警一幕。

  车牌号京N***,一直在刘昊法官的心里挂着。“您好,是西城法院刘昊法官吗?我们是通州分局张家湾派出所。我们扣押了一辆车牌号为京N***的车辆,经备案信息查询得知系贵院司法查封车辆,请派员前来办理交接手续。”2020年10月31日周六一早,刘昊法官接到民警打来的电话。“咱们法院和公安两家联手,失信被执行人甭想规避执行了,感谢贵单位!”接到通知后,刘昊法官立即与张巍法官、助理林然金等5人赶赴现场,核实车辆信息,检查车辆情况,不到半小时即完成了与公安部门的交接手续,顺利将车辆驾驶回西城法院扣押区存放。

  破解执行难题,以法院“一家之力”难以彻底解决。一直以来,西城法院始终坚持“执行一盘棋”意识,积极跨区域协作,与兄弟法院实现内部深度联动,同时努力争取外部力量支持,同西城工商分局签署《推进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合作框架协议》,与街道办事处搭建联动协作平台,推动形成执行工作联动大格局,以强大的合力,攥成一个拳头打出组合拳,切实有效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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