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建材离退休干部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盛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国务院国资委建材离退休干部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盛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国家监委、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攀枝花市监委对其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王盛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及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利用手中职权及长期从事国资央企干部人事工作形成的职务影响,帮助多人在职工招录、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王盛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盛华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盛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攀枝花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盛华简历
王盛华,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辽宁盖县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1995年12月,任中国轻工总会人事教育部科技干部处副处长;
1998年7月,任国家轻工业局人事司干部二处副处长;
2000年4月,任国家轻工业局人事司综合处处长;
2000年10月,任中央企业工委组织部三处正处级干部;
2002年11月,任中央企业工委组织部二处副处长(正处级);
2003年6月,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调研员兼三处副处长;
2010年3月,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调研员兼五处副处长;
2014年12月,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综合处处长;
2019年8月,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2019年9月,任国务院国资委建材离退休干部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scdc/zyyj/djcf/202106/t20210611_243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