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发挥《警示录》作用 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唐山市纪委监委近期编印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件警示录》,围绕违规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8个方面内容,选取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28起典型案件,在全市范围内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因人施教、因地制宜。《警示录》中的案例,深入剖析违纪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纪法观念方面的问题,同时,还聚焦典型案例背后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薄弱环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对照反思,为各级党组织加强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提供借鉴。
连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以上率下、市县乡村一贯到底,推进此次专题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警示录》学习,以案讲廉,在机关搭建起“学廉、思廉”廉政文化阵地;迁安市各党支部按照“开会前必学1个章节、学习后撰写1份心得体会、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的模式开展深入学习,分层分类对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做好廉洁从政教育管理监督提醒工作;路北区将《警示录》学用工作纳入全区各级各部门警示教育提醒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滦州市组织各单位开展《警示录》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例,剖析发案原因,查找思想漏洞对照检查、警钟长鸣;芦台经济开发区通过“‘一把手’带头学+廉政文化驿站集中学+以党支部为单位全面学”的模式,开展《警示录》全覆盖式学习,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路南区充分发挥新时代廉洁文化实践中心廉政教育正面激励与《警示录》反面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曹妃甸区纪委监委把《警示录》学用工作与关键节点纠治“四风”紧密结合,促进正风肃纪与教育监督有机融合,切实发挥以案促改综合效应。
“案例是党员领导干部最好的清醒剂,我们要在‘解剖’案例中梳理规律性认识,查找问题原因,以案促改、靶向施治,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唐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党组织依托《警示录》累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30余场次,3.6万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唐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2-12/30/content_89249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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