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聚焦职能定位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以下简称纪检监察工委)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委职能定位,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把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一手抓好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争当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一手指导和督促驻在单位、省直单位机关纪委真抓实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落到实处。
“学”字当头,明纪知戒。紧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个学习重点,通过党员自学、组织“三会一课”、参加辨析式测试、开展“每月一讲一评一述”等方式,力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6月12日召开学习贯彻全省警示教育会精神党员干部大会,6月24日组织处级以上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纪检监察工委督促驻在单位常抓党纪学习、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用心学、对照学、联系实际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行为底线是什么,深入检视本单位、本部室在纪律教育、从严监督执纪等方面的不足,以及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的问题,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注重实效,以训助学。“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纪检干部要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工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省直单位纪检干部在学习理解《条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在监督执纪中存在的困惑,纪检监察工委创新方式,拓宽思路,通过开班培训,举办“纪法小课堂”,全流程帮助纪检干部更加清晰地掌握《条例》规定要求,熟知监督执纪程序,把握注意要点。从《条例》解读到问题线索处置基础知识,从撰写审理报告注意事项,到高质量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等专题,让纪检干部在一次次沉浸式培训中强信念、增本领,提信心。
真抓实学,转化运用。《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只有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才能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纪检监察工委做好结合融合文章,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深入50家省直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了解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帮助解决问题,在面对面、“手把手”的沟通指导中明纪立规,守纪正行。
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培训,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自我检视,树立起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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