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王维杰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旦增尼玛见面沟通,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会上,王维杰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旦增尼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体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退休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王维杰强调,巡视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定位新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巡视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王维杰指出,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巡视,充分表明了自治区党委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高度重视与特殊关怀。巡视组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对照国家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对照王君正书记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时的工作要求,对照王卫东书记在本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要求,对照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职能责任,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在履行职能责任、深化改革开放、优化产业结构、简化审批程序、发展特色经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打造功能更加齐全、政策更加规范、开放更加全面、服务更加优质的产业园区。
王维杰强调,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职能责任和特点规律,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发现和推动解决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的政治偏差。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情况,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职能责任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部署要求情况;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情况;了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了解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情况,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王维杰要求,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与巡视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巡视任务。第一巡视组全体干部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视,严守职责边界,不干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带头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为基层减负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向自治区党委交上优异答卷。
旦增尼玛表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将把此次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政治体检”,把接受巡视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全面做好巡视工作服务保障,主动做好综合协调,为巡视组创造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严守巡视工作纪律,以对党忠诚、求真务实的政治自觉,如实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坚决抓好整改,主动认领存在的问题,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在强化成果运用中推动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将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50天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891-6867189,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设专门邮政信箱:拉萨市A026号信箱;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办周边设置联系箱。同时,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办来访接待中心设立专门的巡视接访窗口。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规定,巡视组受理信访的范围是:反映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xsxcha/10720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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