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拉萨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拉萨市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涛年主持召开与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普布顿珠,拉萨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强的见面沟通会,对共同做好本轮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王维杰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会上,刘涛年同志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王维杰同志作了动员讲话。普布顿珠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拉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拉萨市其他领导同志,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及退休干部代表等列席会议。
王维杰指出,对拉萨市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拉萨市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拉萨市在推进我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伟大征程中的突出位置。拉萨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视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治要求,强化政治责任,坚持同题共答,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以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王维杰强调,巡视组将围绕“四个落实”,紧扣权力和责任,突出拉萨市的特点规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指出的省区市5个方面突出问题,对照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对照王君正书记在拉萨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对照王卫东书记在本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要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拉萨市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的政治偏差。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情况,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部署要求情况;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情况;了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了解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情况,充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刘涛年强调,巡视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视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拉萨市职能责任和特点规律,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发现和推动解决拉萨市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的政治偏差。拉萨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深化政治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定位新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巡视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刘涛年要求,拉萨市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与巡视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巡视任务。第一巡视组全体干部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视,严守职责边界,不干预拉萨市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带头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为基层减负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向自治区党委交上优异答卷。
普布顿珠表示,自治区党委对拉萨市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以王君正书记为班长的自治区党委对拉萨市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全市上下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部署上来。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巡视组开展工作,把强配合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要把抓整改贯穿始终,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以巡促治、放大成效,更好助推拉萨实施“强中心”战略,推进“七大行动”,当好“七个排头兵”。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将在拉萨市工作50天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891—6553809,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设专门邮政信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A026号邮政信箱;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信访局、干部职工家属区、西藏迎宾馆等周边设置联系信箱。同时,在市信访局来访接待中心设立专门的巡视接访窗口。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规定,巡视组受理信访的范围是:反映拉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xsxcha/10721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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