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社会组织“清廉细胞”
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内黄县纪委监委持续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县民政局出台创建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从组织体系、制度机制、运行管理、清廉文化等方面,规范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从业行为,为打造清廉社会组织指明方法路径。同时,实施定期会商研判制度,形成“专班吹哨、部门联动、社会组织响应”的清廉社会组织创建新格局。
该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联合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财务审计、交流座谈等方式,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依法履行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和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等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同时,督促县民政局把清廉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培育和监管全过程,对全县社会组织党建覆盖、专项检查、干部兼职审批和重大事项报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社会组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全程可查可控、闭环管理。
该县以内黄县枣乡应急救援中心为试点,引入群众力量加强监督,聘任2名社会“廉洁监督员”,实行实时监督,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廉洁监督员”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心声,促进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创建清廉社会组织,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监督力度,督促社会组织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激活社会组织“清廉细胞”。(甘霖 马晓娜)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606c98bb3c7d4df39f34aca7e2cf2d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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