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巡察引出21条林间道非法采矿问题
“岭口村林间道承包人周某,承包林间道后出售石料高达600多万元;大园村林间道承包人陶某某、林某某,借林间道进行采石,出售石料多达580万元……”这是近段时间缙云县开展全县林间道非法采矿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中被严肃查处的问题。
这场覆盖全县所有林间道项目的系统整治,是近年来缙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缩影,也是该县持续抓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实践。2020年7月,省委巡视指出了缙云贯彻落实“两山”理念不够精准到位的问题。聚焦巡视反馈问题,缙云县委县政府综合施策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并将生态建设、林业矿产资源保护纳入县委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
2021年缙云县委巡察发现县林业局在岭口村林区道路建设项目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原本只有2.2公里的建设道路,施工三年却只做了425米,而项目现场却成了一个大工地,到处堆放着非法开采出来的石料。
随着调查的深入,缙云县纪委监委发现县内多条林间道建设项目存在不规范问题,假借林间道名义而行非法采矿之实的情况突出,不仅造成大量矿产资源的流失,还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亟需全面整改。
缙云县深化“巡纪联动”工作机制,将该问题纳入“七张问题清单”问题清单库,并成立专案组,对全县“借林间道之名非法采矿”问题开展专项审查调查,联合公安、国土、林业等单位和属地乡镇,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谈话了解等方式,专案组成员抽丝剥茧,深挖细查问题存在根源及背后利益链,严肃查处破坏林地、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推动问题得到彻彻底底的整改。
经全面梳理和调查,缙云共发现21条林间道涉嫌存在非法采矿情况,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涉案砂石料价值高达2500多万元。在案件调查中,缙云县纪委监委对2人采取了留置措施,对5人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其中,负责全县林间道项目的县林业局资源管理科科长麻锡亮因严重失职和受贿问题,于2022年12月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2023年6月,麻锡亮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96.08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当下改”更要“长久立”,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肃执纪问责与推动建章立制双管齐下,推动县林业局下发《林区道路(森林防火设施)建设项目内部审批管理制度》,各林业站和自然资源所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从案件查处、查摆剖析到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长效工作机制。
“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的有机融合,有利于查处非法采矿背后的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推动形成工程领域非法采矿问题共同治理、共谋发展工作格局,实现被动巡视向主动整治、以巡促改向以巡促治的跃升。”缙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持续强化‘巡纪联动’机制,扎实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最大限度释放监督叠加效应。”
(缙云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07/t20230704_201092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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