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鞍山市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按照市委部署,8月1日至12日,十三届鞍山市委第二轮巡察向10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工作全部完成。鞍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反馈会议,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余功斌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向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各开发区党工委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不同程度存在产业转型升级进展缓慢、招商引资力度不够、深化体制改革不彻底、科技创新动力不足、闲置资产未能有效盘活等问题;对廉洁风险认识不足、监督管控不到位,在土地开发利用、拆动迁、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机构和人员使用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问题;在落实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上还不到位,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存在偏差,政府失信行为时有发生,政务服务水平质量不高,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还有很大差距。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书记余功斌在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好政治巡察定位,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务求实效。二要压实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各开发区所在县(市)区党委要发挥指导督导作用,推动举一反三、系统施治;分管市领导要指导、协调和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于整改不力、敷衍应付,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要综合分析、分类施策,在强化建章立制、健全内控机制的同时,深挖问题背后成因,坚持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同步整改,坚定不移把政治巡察引向深入。四要强化整改监督。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巡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要从快从严从重通报一批、约谈一批、惩处一批;针对涉及干部违纪线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放过。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加大整改的日常监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五要突出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坚持“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坚持抓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并重,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六要加快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对标对表《关于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园区的考核、监督和管理力度,真正发挥园区经济主战场作用。
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还发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as/system/2022/08/18/0301307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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