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巡审结合提升监督质效
“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对环保项目跟踪监督不到位,在防污治污方面没有及时督促施工方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复绿工程进行整改。”巡前通报会上,西畴县审计局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破解监督盲区,提升监督实效,西畴县注重巡审结合,推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在巡前、巡中、巡后注入协作联动合力,有效提升监督质效。
在每一轮巡察工作启动前,该县均以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明确将未巡察单位和未审计单位优先纳入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计划,要求审计部门在制定审计方案时,注重把审计监督内容与巡察监督重点相结合,对重大资金、重要项目开展审计。针对巡察和审计工作不同的特点,该县探索出“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专项巡审”4种方式,使巡审有分有合,既不相互影响工作计划,又能达到共同监督的目的。
“在巡察准备阶段,我们会函请审计部门提供审计情况,为推动巡察提供参考。”县委巡察办主任介绍道,每一轮巡察方案确定后,该县巡察机构提前10天函请县审计局提供被巡单位党组织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县委巡察组根据审计部门提供的意见,在开展巡察过程中做到带着问题巡,推动巡察发现问题快速、精准。
在巡察过程中,该县巡察机构和审计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信息互通。巡察组通过查阅被巡察对象往年的审计报告,客观全面地了解其财务及管理情况,将审计成果转化为巡察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并把部分审计成果运用在巡察报告中,发挥“借力”作用,推动巡察快速开展、快速发现问题,让巡察报告“含金量”更足。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重点或疑点,巡察组和审计局之间采取电话沟通、碰头交流的方式进行研讨。沟通研讨后,根据工作需要,巡察人员和审计人员相互交叉参与有关调查、核实疑点,突破职能和业务局限,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巡审,形成优势互补,实现深巡细审,确保“体检”全面到位。
对巡审过程中发现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的问题,巡察组和审计局经过分析研判,从不同的专业角度,分别向被巡察(审计)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限期报送整改情况,同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防止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长效等问题发生。在强化问题整改跟踪过程中,采取双向监督方式,压实整改单位责任。审计部门在跟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时,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监督事项,充分利用审计监督的技术手段,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巡察组在跟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时,注重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二者之间及时抄送问题整改监督检查情况,通过共同销号,达到实现巡察和审计整改双赢的目的。
2021年以来,十四届西畴县委共开展4轮巡察,共召开巡前通报会4次,沟通见面会20场次,通过审计建立问题清单20份,专项巡审、巡审同步1次,先审后巡19次,巡审助推整改问题83个,发现问题线索2件2人,立案1人。(张彩娥 王祥洪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unshixuncha_0707/110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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