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助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业务导师这个称号不仅是一种荣誉,更也是一份责任,接下来我会多想办法,做好经验传导,和学员们互学互融、互相提高。”被授予“业务导师聘书”的纪检监察二室主任许峰表示。
近日,登封市纪委监委举行“案件办理和专业化攻坚专班业务导师聘任”仪式,围绕调研写作、财务审计、内审谈话、纪法定性四个领域,聘请4名业务骨干担任专业化攻坚专班导师,聘请机关案件部门27名业务骨干担任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办理业务导师。
为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主业不专、能力不强”问题,提升“室组地”联合办案质效,登封市纪委监委建立“办案专班”机制和“专业化攻坚专班”机制。办案专班机制依托协作区,将相关室(部)、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2个片区、9个办案专班、1个办案质效专班和1个办案安全专班,由副书记牵头、常委具体负责,协同推进所有“室组地”的案件办理,并为每个乡镇、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案件办理业务导师;专业化攻坚专班机制采取“自愿+组织推荐”的原则,将兴趣、专业和工作经历统筹考虑,整合涵盖137名“室组地”业务骨干,建立调研写作、财务审计、内审谈话和纪法定性等4个专班,每月集中学习交流、培养专业能力。
“教好、学好、用好业务导师制度,是我们‘四化’建设的一次践行,旨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登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定期通过讲座、座谈等方式交流、解答问题,在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指导、生活上关爱,让专班人员在实践历练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形成接续奋斗的人才梯队。(登纪宣)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162322aad1a6470485c337ea260bbb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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