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强化纪审联动 协作配合提升监督效能
日前,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收到该州审计局移交的对州农科所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我局在对伊犁州农科所审计期间发现,该所经济作物研究室主任孙某涉嫌将试验田种植的经济作物以个人名义对外销售,可能存在廉政风险。”
“州农科所试验田较为封闭,一般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如果不是审计部门介入,该问题很难被发现。”伊犁州纪委监委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收到审计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该组深入调查核实,很快查清了孙某以个人名义销售试验田种植的甜菜,并谋取经济利益的事实。最终,孙某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据了解,为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调联动,伊犁州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果运用等方面的配合。州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交、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检查等协同机制,主动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2021年以来,州纪委监委利用“纪审”联动监督机制,发现问题线索132件,立案查处6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经济体检”功能,州纪委监委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定期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早发现早提醒。同时,定期召开“纪审”联动研判会,州纪委监委对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资金拨付、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问题及时反馈州审计局,由州审计局纳入专项审计内容,提高审计监督针对性。
在州纪委监委带动下,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强化“纪审”联动。伊宁市纪委监委积极与审计部门对接做好“前置动作”,对于审计监督移交的问题线索先交由相关部室进行前置把关,通过精准分析研判后再由案管部门进行分流办理;相关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对涉及审计专业性事项商请审计机关派员协助办理或提供资料。新源县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努力发挥审计监督在监督治理中的作用。( 郑晓燕蒋大泉)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4-157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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