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创新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福建上杭县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巡察整改“234”工作法,有力促进整改工作落地生根,动真格,见实效。
列出“二张清单”,提出整改目标。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照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任务清单”,解决“干什么”的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巡察整改程序清单”,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开展“三层约谈”,下压整改担子。问题反馈后,县委书记直接找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说事”,集中约谈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迄今全县共召开县委书记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4场,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53人;整改期间及整改后,对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措施不够有力、成效不够明显的党组织,由县委巡察办主任个别约谈其书记,直指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求限期整改;集中整改启动后,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书记适时约谈下一级负责人,提出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层层传导压力,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实行“四向通报”,凝聚整改合力。向被巡察单位分管县领导通报以推动落实“一岗双责”。2019年殡葬管理整治工作专项巡察后,县纪委监委及时向有关领导通报,实现从问题整改到打造样板的转变,“殡改经验”入选全国殡葬改革综合试点优秀案例。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通报以推动履行主管责任。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巡察专题建议报告13份,推动严格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理顺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等规章制度出台。向有关基层党组织通报巡察发现的问题以推动自查自纠。向社会群众通报整改情况,广泛接受监督。今年以来,通贤、溪口、茶地、泮境等乡镇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服务群众不够到位等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快实施“四好农村路”、集镇改造、人饮工程等民生项目,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支持。(上杭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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