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学好用好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近日,乐业县纪委监委举办第三期“清风学堂”集中学习会,再次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教育引导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深悟透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第一要务”,以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书记课堂、主任课堂等为载体,通过“班子带头对照学”“党支部小组研讨学”“室组地联动互助学”“协作组结合案例点评学”“个人列出清单常态学”等方式,推动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学习贯彻执行修订《条例》。截至目前,共开展学习教育28场次,全覆盖84名纪检监察干部。
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学习载体,通过“乐业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和乐业县纪检监察网转载修订后的《条例》全文、新版与旧版对比图、《条例》权威解读文章72篇,把《条例》学习“链”到云端,让纪检监察干部可以随时学、随处学,持续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依据条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吴某某案的违纪事实发生在2024年1月以前,适用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例,建议给予吴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田谨围绕新修订《条例》内容,就党员干部违纪情形及量纪尺度的把握进行讨论,确保做到精准、严格执纪。
学好是基础,用好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实行案件审理“体检式”讨论机制,围绕《条例》的修订处作为贯彻执行的着重点,组织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参与讨论正在审理的案件,聚焦“新官不理旧账”“统计造假”“餐饮浪费”等违规违纪情形开展对照检查,把新规定、新要求贯彻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全过程,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
“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将持续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把《条例》学习与纪律教育相结合、与监督执纪相结合,将其纳入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将其切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乐业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426/gxjjw662b56d9-1899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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