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乡案县审”助力基层案件提质增效
“违纪事实部分证据不完善、调取证据手续不规范、笔录制作不规范,请将存在的问题补证完善,并及时反馈至审理室……”近日,苍梧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协审该县旺甫镇纪委报送的自办案件时,针对该案存在问题及时出具《审核意见书》,指导旺甫镇纪委补充完善证据链及手续材料。
近年来,苍梧县纪委监委聚焦乡镇查办案件查审不分、责任不清、质效不高等问题“对症下药”,积极推行“乡案县审”制度,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强化案件质量把关和对查办过程的监督制约,实现审核、评查、反馈、整改闭环,切实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量。
为推动“乡案县审”工作走深走实,该县纪委监委通过走访调研、学习外地经验做法,结合研究影响案件质量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制定出台《苍梧县镇级纪委查办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编写常用文书模板,统一“乡案县审”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审核工作要求,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严格把关,出具乡案审核意见书,退回对应镇纪委补充审查。针对全县9个乡镇纪委存在的共性问题,下发常见问题清单,敲响“工作提醒”警钟。对处分意见不一致的,分类分情形规范相应处理方式。通过对案件报送、审核、退补、审结、处分等环节细化明确,推动基层案件审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截至2023年12月,苍梧县纪委监委共办理“乡案县审”案件119件,发出审核意见书73份,涉及各类问题350个,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案件质量评查是提高基层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乡镇监察案的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工作,将案件卷宗对照《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处分执行五大方面18项内容逐项评分,通报评查结果并纳入考核,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以评促改”倒逼案件质效提升。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乡案“一案一评查”46件,推动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审理过程中手把手详细讲解,借助“微讲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平台定期组织案件复盘、集中研讨,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个案实践得到全方位锻炼,并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带学、培训促学等方式有效提升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苍梧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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