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强化监督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此前,平乐县平乐镇纪委联合镇经发办在开展“三资”监管专项督查时,发现龙窝村有一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租金收入长期未入账且未进行公示,该情况暴露出该村村级财务存在不规范管理的问题。该镇纪委立即对该村党组织书记以及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村“两委”主动履职,推动村“两委”干部多次联系承租企业负责人,收回去年的租金1万元。并把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公示,让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过程“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
村集体经济是推动乡村振兴政策落地的重要一环,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室地”联合监督力量,组建纪委+职能部门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座谈会等方式,聚焦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行使权力、集体“三资”管理和运行、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派出2个督导组开展监督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1个。
近年来,平乐县委巡察办还联合县委组织部组建由乡镇分管组织委员带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队伍,开展“机动式”巡察,精准查找村级党组织在基层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此前,专项巡察组在源头镇开展巡察时,发现该镇启善村和兰洞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都“躺”在账上,未能有效盘活集体经济的问题。巡察组把问题反馈给源头镇相关负责同志,要求该镇督促村“两委”带头人扩大集体经济发展思路,转变发展观念。该镇纪委靠前监督,督促镇组织办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启善村、兰洞村等5个脱贫村干部外出考察培训3次,结合源头镇柑橘产业、八角产业发展,分别累计投资129万元到源头镇冷水石林合作社、金井八角合作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并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目前,专项巡察队伍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7个。
严管资金是保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针对部分村对集体经济管理风险预判不够,发展渠道单一,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等问题,该县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巡察工作范围,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融会贯通,及时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截至目前,发现问题线索4条,立案3件。(平乐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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