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强化项目监督 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之前关于多拨付给大埠乡李汕平灵口新村至老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施工方工程款的问题,我们已认真组织项目复审,并督促项目施工方将核减金额原渠道退回。”近日,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干部到大埠乡李汕平灵口新村开展监督检查整改“回头看”时,项目负责人蒋某说道。
此前,雁山区纪委监委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区大埠乡李汕平灵口新村至老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按预算拨付给施工方19.5万元,但经第三方审定,结算总造价只有17.26万元,项目施工方多收了2.24万元,暴露出相关部门对乡村振兴项目现场监管不力、项目资金的管理及支付把关不严、项目后续管理不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随即与大埠乡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推动作风转变、抓实问题整改,责令项目施工方在1个月内将核减金额原渠道退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理。
今年,雁山区纪委监委聚焦项目资金拨付、结算审计、运行维护等乡村振兴项目后续管理环节开展监督,坚决整治虚报工程量、多计工程款、超进度拨付、以及重建轻管导致闲置荒废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监督执法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搞形式主义等问题。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发现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资金处理简单化、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4个、立案2起,推动建设优质、廉洁工程。
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该区纪委监委把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监督纳入季度政治监督工作清单,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监督,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等“四不两直”方式对乡村振兴项目、“四公开”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等监督检查12批次、发现问题3个、立案3起,确保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此外,雁山区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巡”“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土地利用腐败问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等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4起,已处理2人。持续推进重大项目监督检查,累计对全区新开、续建、拟竣工等43个项目进行现场实地检查3次,提出意见建议5个,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1222/gxjjw6585400a-1869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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