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2月有30天误工费?
“你们看,业家山村民小组2月份的误工考勤表竟然登记了30天……”江川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对前卫镇业家山村开展巡察时,一笔不合常理的报销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为什么业某和李某等8人的误工补助领了15天,每天100-150元?而其他人只领了3天,每天30-50元?”
带着问题,巡察组随即对业家山小组的误工费报销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业家山小组2020年至2022年发放误工补助高达21.22万元,对一个经济薄弱的村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巨款”。
“从误工考勤表上看,3个小组干部似乎没有领取过误工费,但业某和李某等8人的名字却频繁出现,领取的误工费也最多,这里面可能有猫腻。”经过比对,巡察组锁定业某等8人进行走访核实。
经过入户走访,巡察组了解到业某2022年初已赴西藏打工,李某长期从事油罐车专职驾驶,王某在外地承包荒山从事养殖……
是他们虚报冒领,还是有人搞“移花接木”?为彻底查清事实,巡察组进一步向业家山小组核实情况。
“你们发放误工补助费是否以考勤表为准?”
“是的。”
“是否存在有人多报、错报的情况?”
“没有。”
“那这一笔,2月有30天误工是怎么回事?”“业某2022年初已赴西藏打工,这期间,他的名字却在误工考勤表上出现了44次,还领取了误工补助6095元,是怎么回事?”
……
“我们小组干部工资低、任务重,但领取误工费的话,群众意见又很大。业某等人是我们的家人和熟人,我们用他们的名字来代替我们领取误工费,可以多领,又能避免村民看到我们经常领取误工费而生疑。所以误工考勤表上从未出现过我们三个组干部的名字。”在巡察组的追问下,业家山小组副组长陈某某终于和盘托出。
“我们以为天衣无缝,没有用自己的名字,还严格按照程序来报销,业某、李某我们也打好招呼了,没想到还是被你们发现了。”沉默许久的支部书记交代业某刚说。
原来,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除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产生误工的情况,村组干部履行本职工作不得领取误工费,且产生误工的小组干部,每月领取补助天数不得超过10天,而对普通群众就没有这些限制。
2021年4月的一天,业家山小组支部书记、组长和副组长敏锐地抓住这个“机会”,商议把误工补助这块“唐僧肉”当作他们增加收入的渠道,三人一拍即合,自此便一直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领取误工费。今年9月25日,3人被江川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
“收入低不能成为违规违纪的理由,‘误工补助’也不是‘唐僧肉’,村组干部应当把责任放在心间,始终亮起作用发挥这盏灯,才能算好‘人生账’。如果两眼死死盯在个人存折的数字上,把公心放在一边,那就难免会干出一些谋取私利的事情来,最终难逃纪法制裁。”江川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负责人说。(钱俊娴 陈雪娟 || 责任编辑 张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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