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以绩效考评促质效提升
去年以来,南阳市委巡察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巡视巡察干部工作考评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县(市、区)巡察机构和市委巡察组工作评价体系,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引领市县巡察机构同步发力、均衡发展,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紧盯重点工作,强化政策指引。年初修订《县(市、区)巡察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加强政治业务融合,将政治巡察、全覆盖质量、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规范化建设等有关要求统一纳入评价体系,突出重点、兼顾日常,运用信息化手段,将评价指标细化为7个维度13类191项数据指标。坚持分类分项考核,对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别设置评价内容,推动全面考核。加大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规范使用巡察单机系统等分值权重,强化单项工作落细落实。增设异地交叉巡察、“以干代训”“上挂下派”等加分项,破解熟人社会及抽人难题。明确被提示督办通报有关工作、巡察干部违规违纪等扣分项,加强惩戒、筑牢底线。
聚焦短板弱项,狠抓末端落实。研究制定《南阳市委巡察组工作评价办法》,转发县市区参照执行。以发现、报告和推动解决问题为导向,设置发现报告问题、移交问题线索、推动巡察整改、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创新及经验总结5个方面20项评价内容。突出实绩、注重实据,将巡察组发现问题、问题线索移交处置、推动边巡边改等工作成效量化考评,数量、质量并重,针对短板弱项,树立导向、鼓励加分,持续提升巡察工作的震慑力、穿透力。引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要求,督促巡察组依规依法依纪开展工作,鼓励总结工作经验、发布宣传报道、开展授课宣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坚持动态管理,激励担当作为。强化信息化数据支撑,采取动态化管理、无感化考评,增加绩效评价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对县(市、区)巡察机构采取月度报表、半年通报、年度自评、审核评定的评价模式,加强数据分析,对各县(市、区)工作上存在的不平衡问题,强化日常督导、包联指导,及时查漏补缺、解决问题。对市委巡察组采取日常考评、轮次评价、年度总评的评价模式,采取基础分、单项积分和加减分相结合方式开展评价,每半年通报一次阶段性考评情况,年度评价结果与巡察组一对一沟通确认,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表现优秀巡察组进行通报表彰。强化结果运用,市县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优秀巡察干部”“优秀抽调巡察干部”“巡察监督能手”等表彰奖励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激励巡察干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挑重担、奋勇争先。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f1d82d27bae048f4a7d447b7c2b62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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