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强化“接诉即办” 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边接访、边分析、边总结,3月中旬,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关于政法领域问题线索后,及时分析研判,第一时间成立线索核查组,开启‘接诉即办’快捷通道,快查快办,4月初就及时将调查结果向群众反馈,并对群众不了解的情况及时宣介。”延吉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延吉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省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其中“五个100%到位”工作目标,坚持人民立场、稳中求进、问题导向三个原则,推动群众反映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接诉即办、办即有果,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诉即办”工作质效。
聚焦群众所急所忧、顺应群众所思所盼,市纪委监委坚持耐心细致、依规依纪依法接待群众,通过“接诉即办”工作,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连心桥”。对业务范围内问题,分级负责、分工处理、认真受理、及时办理、耐心反馈。对业务范围外的问题,讲清政策、指明路径、疏导情绪、引导群众有规有序上访,共转办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件10件,其中督办件4件。
市纪委监委对所有信访举报件加强研判,即收即办、纳入合账、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归口管理制度,信访举报件一律由信访室统一受理、统一登记,由专人录入信访举报系统并梳理分类,所有举报件从接收、呈报领导、签批、转办整个过程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督促相关承办室落实闭环管理要求,及时将已办结的相关处置情况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对正在办理的,在确保质量前提下,提高办理效率,快查快结。健全完善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处置结果反馈要求,实现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和全程监控,确保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6月底,筛选研判业务范围外举报84件、无实质内容举报11件,做到信访举报受理“精”、研判“准”、分流“快”,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信访举报工作效果体现在群众满意度上。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1131”实名反馈工作模式,即打造一单(记录单)、一口径(受理告知口径)、三书(告知书、承诺书、意见书)、一方案(反馈工作方案),细化优化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工作。年初以来,圆满办理实名检举控告反馈6件次,真正实现了办群众之所需、做群众之所盼。(苏洋 王微)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ccf/202306/t20230629_8731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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