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监人手记 | 化解“职责外”的纠纷
“谢谢你们,让我能够告别过去,重新开始。”10月27日,濮阳县海通乡村民贾女士对我们说。
事情要从一个月前说起。那天早上,我在乡纪委信访室开始接访工作,来了一名抱着婴儿的年轻妇女,在信访室门口张望。我猜她应该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于是主动走了过去询问:“同志,我们这是海通乡纪委信访室,请问你有什么问题需要反映吗?”
女子走进信访室,抽噎着诉说了自己遇到的困难。原来,贾女士在九年前从庆祖镇嫁到了海通乡沙堌堆村,现在和丈夫吕某因感情破裂,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吕某却躲起来,避而不见,贾女士向村干部求助无果后,想到乡政府问一问哪里能帮忙解决问题。
“我们俩的孩子现在才八个月,之前我和吕某都曾向濮阳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因为孩子还不到一周岁,并且另一方没有出庭,所以法庭判决不了,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递给她一杯水,安抚她激动的情绪,然后打电话通知沙堌堆村村干部和贾女士的家人,经过大家的一番劝解,贾女士随家人离开。
这一整天,我脑海里不时浮现出贾女士和孩子哭泣的画面。说实话,贾女士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纪委的业务范围,但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的本职工作就是纾民困、解民忧,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于是我向乡纪委书记辛淑静汇报了这件事,并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辛书记也很支持,表示要竭尽所能帮助贾女士。
接下来的几天,我根据贾女士提供的电话与吕某取得了联系,说服吕某出面共同解决问题,辛书记向专业律师及庆祖镇法庭咨询,寻求帮助解决问题办法。
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在确定贾女士及吕某双方已再无维持婚姻关系意愿的情况下,我们帮助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解决完这件事,我在遗憾之余又有一丝庆幸,遗憾的是一个小家破裂带给年幼孩子不可弥补的伤害,庆幸的是这场婚姻纠纷最终以和平方式收尾。作为一名基层干部,用心倾听群众呼声,用情解决群众诉求是我们的职责。(周红瑜 雷翠姣)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0a2f9603c157487382fda3e2eb22dd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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