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一线故事 | 阿坝州金川县:“另有用处”的党建经费
“奇怪了,牧场村有一笔党建经费列支主要用在购买笔记本、钢笔和日常用品上,特别是笔记本电脑包,一买就是几个,村上一台笔记本电脑都没有,要电脑包有何用呢?”近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勒乌镇牧场村时,一张党建经费报账清单引起了巡察组长的注意。
随后,巡察组立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赓即成立核查工作组,兵分两路深入了解核实。一组详细查阅相关报账佐证资料;另一组对涉及人员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金川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对案件进行分析研讨。(彭禹 摄)
“你们购买那么多的笔记本和钢笔在哪里呢?最关键笔记本电脑包的用途你能解释下不……”核查组人员对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某某询问道。
“笔记本和笔都发到党员手上了,至于这个电脑包嘛,有时候我们把它当文件包使用……”起初,谈到购买物品的去向,杨某某的回答还算镇定合理,可一提及笔记本电脑包,杨某某眼睛转了又转,找了一个牵强的理由搪塞过去。
殊不知就是这一句话,让杨某某露出了“马脚”。面对核查人员的追问,杨某某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按耐不住,向核查人员坦白了情况。
原来,在2021年牧场村的一次党支部会上,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某某提议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出县“考察”,村干部、村支部党员们也纷纷表示同意。
可正当准备启程的时候,杨某某却犯了难,寻思一路上的开销花费可不少,总不能自己掏腰包吧?于是,杨某某打起了套取党建经费的“歪脑筋”。
这一想法决定后,牧场村“村两委”干部及党员共18人,从金川县出发前往红原县和若尔盖县“考察”,来回共计3天,期间产生各项费用共计1.3万余元。返县后,村会计古某某等人还按照杨某某的安排,在县城一家商店购买了电水壶,作为纪念品发给此次考察的人员。
“这一路的花费,你们到底是如何处理的?平摊的吗?”核查人员心里基本有了数,询问道。
“我知道大家一起去考察并没啥事儿,可用公款去玩,那就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时个人纪法意识不强,总认为套取出来的党建经费只要自己不揣腰包,带大家出去玩玩、放松放松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我安排会计将两项支出通过虚列支出套取党建经费的方式予以报销……”在翔实的证据面前,杨某某懊悔不已,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杨某某等3人由于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纪念品以及违规套取党建经费等问题受到相应党纪处分,退回违纪违法款1.62万元。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专项监督薄弱等问题,金川县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亮剑”,健全“组组”协作、“室组”联动、“室组地”和“室组地 N”团队联合监督机制,切实将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套取相关工作经费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通过派发监督任务,制定督查方案和督查清单,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充实完善村级监督力量,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党建经费以及其它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作者:米明孚 吴艳 彭禹)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10/20/2c113fd5849d4c2a8ceb183484faffc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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