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木林县委员会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第九巡视组对南木林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11月29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向南木林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南木林县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落实十届区党委三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区党委第九巡视组提出的五个方面指导性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真抓实改、标本兼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一)严明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县委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委巡视整改筹备会议、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视反馈问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逐一分析症结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反复修改形成整改方案,共制定整改措施265条。
(三)坚持从严从实,健全工作机制。实行日调度、周报告工作机制,各牵头领导主动认领任务,积极谋划部署,抓实抓好分管领域有关整改任务;制作整改工作进度表,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全县上下形成“环环相扣、整体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模式,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空白。
(四)紧贴专项整改,推动全面落实。以此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抓手,同步推进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升,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心齐气顺的发展环境。
二、坚持对标对表,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县委严格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坚持对标对表,逐条研究、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全力攻坚整改工作落实。通过此次集中整改,全县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党委重要部署方面,落实落地的质效持续提升;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自我革命的韧劲更加凸显;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选人用人的导向更加鲜明;在巡视、审计等监督指出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求真务实的整改举措更加有力,各党委党组班子凝聚力不断增强,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党委重要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县委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牢抓实县委常委班子理论学习,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南木林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意见》。三是全面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线上线下宣传。
2.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届五次全会的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细化贯彻落实“四件大事”工作任务分工。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对违规资金进行追缴。印发2022年新版《西藏自治区农牧民享受财政补助优惠政策明白卡》,并通过“南木林发布”及时发布明白卡电子版。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逐级研究审议《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等内容,将《南木林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等涉及预算调整、国有资产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存量资金盘活等6项重点议案先后提交南木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依法依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成立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对南木林县财政局基本账户借出欠款进行清收。二是对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印发《关于当前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县委对考核成绩不合格或较上一年度成绩下滑明显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召开全年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工作要点》,县委宣传部对全县各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重点打造“德润湘巴”新时代文明实践品牌活动,切实用品牌激发实践活力。建设了县融媒体平台,融媒体指挥调度中心等核心办公区。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打造了四季祥和人民调解室。充分发挥县法援中心作用,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咨询、法律意见,文件审查和撰写合同、帮助群众代写诉状等形式,逐步改善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突出状况。及时开展信访接待,化解矛盾纠纷。组织17个乡(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春季开学“法治第一课”宣讲活动。四是成立校(园)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针对幼儿园实际情况招聘专职厨师。
3.扎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一是加大维稳值班带班备勤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力度,检查结果作为全年综治维稳考评重要依据。全县17个乡镇均已配备政法委员,覆盖率100%。下发工作提醒要求各村严格落实村干部值班坐班考勤制度,认真落实签到考勤要求。二是制定完善《南木林县“十四五”时期涉宗领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试行)》,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对涉宗领域干部进行培训提升。持续锻炼寺管会干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能力,开展理论传达学习。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指导各寺管会党组织引导僧尼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宗教事务条例,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四是对全县“十三五”期间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受理投诉案件60件,组织县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事项,接访坐班,2022年度信访量较2021年度同比下降30%。全面清理交通领域拖欠民工工资历史遗留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820余名劳动者追讨工资,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建立《南木林县开展联合接访、调处工作制度》《项目工程领域督导检查台账》,对民工工资支付、劳务合同签订、项目转包分包等问题开展督导检查,源头预防工资拖欠、项目非法转包分包等问题。设立特殊疑难信访资金,用于解决化解难度大、进度缓慢的信访案件。完善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工作,建立了《南木林县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促使各类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规范用工。
4.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资金到位的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到100%。二是制定南木林县2023年度劳务输出总体规划,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县级劳务输出目标任务。开展实用性技能培训意愿摸底工作,针对摸底情况,开展各项技能培训。制定《2023年南北山绿化工程劳务输出方案》。三是持续深化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成立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压实领导小组责任,稳步推进胜地建设、百兴劳务等国有企业重组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入章”,明确国企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引导国企领导正确行使职权。进一步落实村级财务乡(镇)代管,2022年底已经完成乡(镇)独立核算工作。四是成立县级巡回诊疗服务团队,对重点人群开展巡回诊疗、免费发放药品活动。建立《60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信息日报告》机制,坚持“应接尽接”和“政府找人、行业动员、卫生打苗”要求,实现条件成熟一人,接种一人。规范设置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县中心医院重症监护救治医疗设备已全部安装调试到位。
5.切实提高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主动性
一是卡孜乡墨星砂厂已完成机械及地表附着物拆除、土地平整工作,现已整改完成;县级相关部门会同日喀则市联合验收组对普当、索金、奴玛三个砂厂生态恢复治理情况再次开展验收工作,三个砂厂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南木林镇米如砂厂采砂机械、筛分设备及施工用房已全部拆除,正在开展砂石料清运及恢复平整工作。二是制定印发《南木林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落实政府县长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制度和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全力推进县城内卫生治理和道路建设,有序推动县城市政道路提升项目开工建设,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2023年以来,全县已完成人畜分离203户、厕所改造449户,并兑现奖补资金;151个村庄均设立垃圾集中收集点,全县配备垃圾转运车辆、垃圾箱及垃圾桶。邀请成都理工大学参与编制《南木林县补短板促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印发《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木林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建设4个乡村振兴美丽宜居示范村和1个巩固提升村。印发《南木林县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充实完善全县各行政村村规民约,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其中。组织开展第二届南木林县“文明村居、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持续开展“五比”竞赛,深化“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对2022年的“五星户”“五星村”进行表彰奖励。三是国有公司经营管理问题经政府党组会和常委会研究同意,项目所有权确权给国资委,项目经营权移交给南木林县农投公司。
6.持续加强保密工作
对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等涉密重点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检查,填写《保密检查登记表》,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自2022年12月以来,全县各级各单位在涉密载体监督、管理,文件收发、存档、传阅等方面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签订保密承诺书。制定《南木林县2023年保密工作计划》,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强化履职尽责,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1.坚决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印发《南木林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任务安排》;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应分解35条贯彻落实细则。二是在“南木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廉洁提醒公开信,增设举报指南,明确信访举报途径。向各级党组织印发《全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手册》《关于全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手册运用情况的通知》《监督执纪工作建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全面推行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包保工作机制,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调度,分管领导半月调度,行业部门每周调度。定期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听取各类经费支出进度,全面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四是在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前进行廉政提醒,下发廉政风险排查提醒通知并开展自查,制定防范措施。利用南木林县发布平台,按程序发布项目随机摇号公告,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完善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论证评估,通过项目全过程管理和跟踪审计、预缴履约保证金、预扣民工工资保证金、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等手段,强化项目监管力度,有效治理项目领域乱象。五是建立完善《南木林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听取、指导巡察工作机制》等7项制度机制,推进县委巡察规范化发展。进一步配齐配强巡察专职队伍,推荐29名优秀干部到巡察队伍中。
2.抓牢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
一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政治监督工作记录》《监督执纪工作建议》,不断落实精准监督、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的执纪监督工作要求。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过程、学习计划、学习实效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督促县委宣传部对相应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各类监督,在“南木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增设举报指南。形成《2023年南木林县纪委监委监督重点任务清单》,采取翻阅资料、交流交谈、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形成《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抽查报告》,以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县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到位;将党中央、区党委、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文件及各级各类通报文件汇编成册后印发各级党委(党组)300余份,召开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关于建立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片区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监督执纪实效大幅提升。三是先后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问题、信访举报问题、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为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定期开展线索办理工作交流会,统筹调度线索受理情况,解决基层纪委线索发现不精准、案件承办率低等问题。四是通过选派人员到各级纪委监委跟班学习的形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3.强化作风建设
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为基层减负相关工作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在严格执行发文计划、规范会议报备、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严格会议审批等相关要求上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重要会议会风会纪情况以《督查通报》的形式进行了通报。及时配备南木林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秘书助理,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等制度,切实解决理论学习形式化问题。二是制定《南木林县委组织部(编办)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方案》。设立组织部长接访日,结合组织部长大谈心行动,畅通建言献策渠道。三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真正做到“三个区分开来”,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免予处分1名干部。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等部门研究制作调查问卷,全县干部职工参与问卷调查,并形成汇总报告。
4.全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是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持续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使命感、责任感和道德感。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对公务车辆违规安装的警灯警报器进行了拆除收缴。二是县纪委监委将党中央、区党委、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文件汇编成册印发各级党委(党组),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相关案例,持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三是合理编制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联合审计部门定期开展“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制定了2023年检查工作计划。预算数预计同比2022年压缩3%左右。四是对全县60岁以上领待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及养老资格认证,对历年来死亡冒领资金进行追缴,并全部退回市人社局账户。
(三)规范选拔程序,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全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县“四大班子”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开展了以“如何发挥头雁作用”为主题的专题学习研讨会,形成研讨材料22份,不断提升“领头雁”的素养。认真组织召开2022年度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自身存在问题,切实形成班子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氛围。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县委常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把关,自巡视反馈以来,召开的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均严格按照《中共南木林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三是印发《关于召开“空壳社”专项清理与宅基地政策宣讲培训的通知》,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严格合作社项目申报,按照层层申报原则,明确扶持对象、确保充分发挥合作社扶持项目效益,运营较好8家合作社已纳入2023年合作社计划扶持项目储备库。
2.高效推动选人用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对近五年来受处分干部进行摸排,按照惩处程度对受处分干部进行分类统计。二是对长期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和进藏干部、援藏干部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完善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调整。严格按照干部队伍选拔任用程序,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召开南木林县2023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把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关心关爱机制,加大干部在高低海拔之间、县乡之间交流力度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明确。积极对接县医保局,完成2023年度干部职工体检费兑现工作,鼓励干部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建立干部职工健康档案。
3.全力落实党建工作
一是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对涉及两起违法采砂问题的村“两委”班子进行了相应处理。制定《中共南木林县委党校2023年培训工作方案》和《县委党校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的通知》,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加强村干部党性教育,引导村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二是组织召开南木林县2022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就抓好新一年的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旁听机制,县委党建办派出指导检查组对各基层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被指导检查单位做好相关记录台账,整改突出问题。全县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能够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2022年全县6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部通过实地验收,完成整顿。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县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集中培训、学校教师录制教学视频、演讲比赛等活动,发放各类学习教材800余册,全力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研究制定《南木林县村主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冬训”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通用语言培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保证840余名村干部达到每月32学时的学习要求。四是研究制定《南木林县发展党员预警机制》,17个乡镇均已制定2023年党员培训计划。
(四)积极主动作为,持续深化巡视、审计等监督指出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1.切实履行整改监督责任
一是制定《关于对十届区党委第一轮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成立巡视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自巡视整改以来,对各级各类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下发巡视整改督办单、《政治监督工作记录》,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将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情况纳入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重点,以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三是聚焦乡村振兴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监督检查切入点,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下发廉政风险排查提醒通知、工作建议,推动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2.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律守则,明确学习纪律。及时配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和秘书助理,负责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工作。二是结合南木林县乡(镇)党委书记、行业系统党(工)委书记2022年度基层党建述职工作,梳理出基层党建工作共性问题7个和个性问题3个,并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五)主动认领,高质高效推动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日喀则市反馈问题中涉及南木林县的个性问题整改
1.合理有序推动党员发展
县委组织部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索金乡德确村再次核查实情,将德确村确定为2022年度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并按照“四个一”整顿机制进行集中整顿,由县委书记联系指导整顿,乡党委书记实地包村整顿,确保整顿顺利进行。目前,德确村党支部顺利通过县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验收。
2.全力推动湘河水利枢纽库坝区移民搬迁
一是成立湘河水利枢纽库坝区移民搬迁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湘河水利枢纽库坝区移民搬迁的组织、宣传、引导以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二是扎实做好旧房拆迁和库底等清理工作。三是扎实做好安置点耕地分配工作,完成人均1亩耕地货币补偿,新开发耕地项目统一种植了土豆,交由移民群众分配;2#片区已完成选址工作,并完成饲草种植。
三、坚持一抓到底,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南木林县委继续把抓好此次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质效,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8月30日至9月28日,联系电话:13398026116、13699031684;电子邮箱:nmlxwb2179@126.com。
中共南木林县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xsxcha/10824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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