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的质保金
“短短六天,这三笔工程的质保金共计7929.6元已全部退还给了企业。”日前,慈溪市观海卫镇三塘头村党总支书记卢某某就质保金“滞留”问题,向慈溪市委第二村(社区)巡察组汇报了最新的整改进展。
3月下旬,慈溪市委第二村(社区)巡察组进驻观海卫镇开展村级巡察。在三塘头村巡察时,该巡察组发现该村利群北路硬化改造、三塘路中段硬化改造、停车场硬化工程都在2022年上半年质保期满。按照规定,质保期满要及时退回质保金,但是在翻阅工程资料中,没有看到退还质保金的记录。
为什么未按时退还?这是否给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带着疑问和担忧,巡察组立即安排了走访,到现场了解工程具体情况,又同负责工程管理的村干部面对面交流。
“这几笔质保金一直没退,是因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吗?还是其他原因?”巡察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向村干部发问。
“主要是工程验收的手续还没办完。”
“具体卡在验收的哪个环节?”巡察组工作人员继续追问。
“这个我不太清楚,第三方公司在操作,这段时间太忙了,也没去催。”村干部的回答有点模棱两可。
后续通过查阅资料、听取相关当事人介绍,巡察逐渐还原了事情的全貌。原来在工程竣工后,村里请第三方进行验收,“小问题”就是验收报告存在价格错误且缺少签名,也因此未能通过镇农经部门审核。相关村干部忙于其他事务没有及时跟进验收结果,导致保证金退还这一“后续环节”也一拖再拖。
巡察组积极推动立行立改,这三笔“滞留”了一年的质保金在六天后回到了企业手里。“感谢巡察组,本来还以为这笔质保金退不回来了,没想到等了一年多,终于退回来了!”在卢书记汇报后不久,负责道路工程的鲁经理也来电致谢。
“细枝末节”也是营商环境。保证金应退未退,损害的是政府信用。针对滞留保证金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慈溪市纪委监委立足举一反三,在市级层面推动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开展投标保证金专项检查。
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经过摸底排查,一方面针对破产注销、企业变更等导致的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通过公告催办、查询跟办等方式进行清退;另一方面以电子保函代替保证金缴纳,并实现网上自动退付,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保证金“滞留”问题。“为了减轻投标企业资金压力,去年以来,我们通过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企业减少周转资金约5000万元,还借助数字化平台在中标公示期满自动即刻退还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190874万元,大大减少了退付时间。”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名目多、数额大,下步,我们将对照刚出台的政治监督工作方案,紧盯保证金是否随意收取、以收代管,是否应收未收、应退未退等问题,强化对营商环境提升情况的监督,为慈溪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慈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慈溪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08/t20230815_2045763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拱墅:巡视整改解决民生"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