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公示期的停车场要收费?
“昨天我的车停在国投综合楼前方的平台停车场,收了停车费20元,怎么能在公示期收费呢?”“不应该呀,关于智慧停车收费标准的公告前天才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按理说公示期间不应该收费。”
近日,兰坪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人在开展巡察的路上,听到群众议论。
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不是小事,巡察组决定实地走访一探究竟。
“近期,在翠屏街道举办永昌社区商贸文化展销会,车多停车位少,车子只能停在国投综合楼前方的平台停车场。”“停在平台停车场一天停车费就要10元至20元。”巡察组到停车场了解情况时车主们纷纷抱怨道。
巡察组工作人员随即前往平台停车场,找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平台停车场停车开始收费了吗?”
“是的,从7月6日6点45分开始收费。”工作人员回答道。
“按照这两份文件要求,公示期间不应该收费,为何还收费呢?”巡察组一一出示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县发改局印发的关于智慧停车收费相关问题的通知。
“是我们工作人员失误,没有第一时间重设平台停车场收费系统,造成公示期间收费的错误行为。”面对巡察组拿出的文件,平台停车场负责人惭愧地表示。
了解相关情况后,县委第四巡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向该公司负责人反馈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立行立改。
“我们立即关闭停车场收费系统,公示期停车场不再收费。展销会期间向社会免费开放两个停车场,同时核查清楚不合理收取的停车费,立即予以清退,让参展商户暖心、逛展群众舒心。”该公司负责人当即表态,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核查相关情况后,清退停车费用。
在巡察组和纪检监察组的跟踪督促下,短短几日,不合理收取的停车费575元全部退还至90名车主账户。
“群众关注的每一件小事,就是我们巡察的大事。”该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人要求,将充分利用边巡边改这个关键环节,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让群众从巡察中得到实惠、看到变化,切实发挥好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功能。(兰坪县纪委监委 杨伟莲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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