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与研究 | 答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答题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次系统性、格局性重塑,也是必须答好的“必答题”。那么,需要答什么、如何来答、答得怎么样,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落实评价体系。实践中,山东省淄博市纪委监委建立可量化、可执行、可评估的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评价体系,引导激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高工作标准、工作层次、工作质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科学设定内容,明确“答什么”。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要明确围绕哪些方面来用力提升。坚持全方位体现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系统的评价体系,引领纪检监察工作发展方向。突出主题主线,锚定中央纪委就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对各项工作科学评价,确保各项工作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区县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评价履行监督首责、一体推进“三不腐”、作风建设和维护群众利益、巡察监督、自身建设等方面。市本级纪检监察机构按机关综合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五个类型进行评价。其中,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评价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等内容;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评价案件查办、政治生态评价、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内容。市委巡察组工作主要评价巡察报告质量、发现问题线索、专题报告质量和成果运用、自身建设及队伍管理等内容。
清单具化实化,知道“怎么答”。坚持清单化定措施、定标准、定责任,推动各部门单位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找准走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明确落实措施,对照工作任务目标,全面精准确定推进措施,确保工作有章法。如,党风政风监督室围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制定评价清单,制定落实措施、统一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又如,在评价区县纪检监察政治监督工作质量时,要求建立政治监督台账,认真落实“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工作机制,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查处问责、以案促改”监督闭环。再如,对市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评价过程中,逐一为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做到内容全面覆盖、措施精准有效、标准自我加压,形成事事分工明确、严格完成时限、落实过程可查的清晰链条,监督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严格督查督办,推动“答到位”。坚持既注重结果又体现过程,通过督查督办及时掌握进度,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预警,推动各单位将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实行“清单督查”,以任务清单为主体,制定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动态将工作部署和上级交办事项纳入清单管理,积极构建“办公室全面督查、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各方力量齐抓共管”的督查督办工作格局。实行“对账督查”,紧扣清单任务、完成时限,对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对临近完成时限、落实缓慢事项以适当形式及时提醒预警,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完成质量不高、推进不力的问题记录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定期分析评价、汇总通报。实行“帮扶督查”,通过集体研判、专项报告等形式,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各部门单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矛盾困难和意见建议,建立督促与指导、督办与协调、督查与评价相结合的工作闭环。
评价树立导向,激励“答得好”。坚持以评价促实干促提升,通过精细化评价衡量工作成效,选树先进典型,推动对标学习、争创一流。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在体现标准的同时,对创新工作加分,鼓励在破解工作难题、提升工作质效方面大胆探索,同时由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单位工作情况作出定性评价,实行日常评价与最终评价相结合,不定期提醒督促各单位找准工作重点,明确努力方向。根据评价情况,分类选树先进,召开总结表彰会予以鼓励,在各类评选表彰、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推荐;评价末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切实发挥评价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作用。(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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