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有力度有温度 执行专项这样做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服务“六稳”“六保”腾房专项执行行动,对一批拒不交付搬迁的案涉房产进行强制腾空。
林某与詹某、邓某红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并支付定金。但因案涉房产实际已被多家法院司法查封,事实上构成了房产转让协议无法履行的状态,詹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房产买卖协议》。法院判令双方的《房产买卖协议》解除,要求詹某、邓某红应将案涉房产腾退并交还林某。
腾房公告期满后,执行人员联系被执行人未果,赴现场通知110联动开锁、换锁后,张贴封条查封腾退案涉房产。
法院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执行林某和与谈某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涉房产建筑危险性等级为C级,即该建筑物部分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构成局部危房,法院判决双方的《厂房住宅楼及空地租赁合同》解除,谈某生应返还案涉房产及周围空地。
需腾空案涉房产200平方米、空地200平方米、厂房1000平方米,合计1400平方米,棚顶、升降机、铁架等已腾空完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与厦门某钰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某翔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林某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案涉房产作为办公用地,拍卖成交后本院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将案涉房产腾空并交付买受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吴某德、谢某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以名下房产作为抵押物向中信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因吴某德、谢某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中信银行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询价发现该案涉房产评估价值可能足以覆盖本案债权,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暂不处置谢某华名下的车位并允许由其继续使用,若案涉房产价值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法院将依法拍卖该车位,现案涉房产已腾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易某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易某德以名下房产作为抵押物向中心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因易某德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中信银行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的父亲居住在案涉房产内,为安抚老人情绪,执行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77岁老人主动搬离案涉房产,并为老人购买了早餐,协助老人打包、搬运行李,安排网约车送老人回安溪老家,彰显了执行的温度。
陈某青与张某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张某锦自2019年8月起开始拖欠租金,陈某青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店铺出租合同》,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判决解除《店铺出租合同》,张某锦应将案涉店铺腾空并交付陈某青。
执行人员到场强制腾空,现场拆卸电风扇、空调等,腾空案涉房产,102308元租金当场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