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与研究 |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队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派驻机构作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力量,要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驻在部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
推动党组织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述责述廉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开展任前谈话,对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二是督促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推动党组(党委)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围绕重点环节、重要事项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把“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制定权力运行清单,构建“一把手”职责权力可查、可控、可纠正的运行体系;制定廉洁风险清单,梳理“一把手”履职用权过程中的廉洁风险点,构建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防控体系。三是督促“一把手”提高思想认识。督促“一把手”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勇于纠正错误,习惯在受监督和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督促“一把手”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既自觉接受监督,又勇于担当作为。
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探头”“前哨”作用。一是在政治监督上发力。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要聚焦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结合被监督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对“一把手”履职用权的全面监督。二是在日常监督上发力。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派驻机构要用好用足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等日常监督的方式方法,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的优势,真正把对“一把手”履职用权的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三是在协同联动上发力。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发挥系统优势,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强化“组组”协同监督,要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信息互通、资源互助、成果共享机制,有效整合力量形成对“一把手”的监督合力。强化“室组”联动监督,要发挥“室”“组”各自优势,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在加强对“一把手”履职用权监督上相互补台、实现双赢。强化“室组地”联合办案,要充分发挥系统优势,结合案件挖掘出的突出问题,带动全系统、全行业、全领域有效整改,以强有力的震慑推动监督单位“一把手”规范履职用权。
推动监督力量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一是主动衔接“四项监督”。要围绕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把手”思想和生活状况、政治生态评价、问题线索移交处置等与各方面情况开展集体会商,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有效衔接。坚持系统思维,精准把握信息互通的类别和内容,推动信息互通互用、成果共享,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二是推动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认真落实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与审计机关派出机构的情况通报渠道,优化协作配合程序,围绕问题甄别、专业咨询、延伸审计等事项加强沟通,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加强对“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党风廉政情况等内容的信息共享,数据赋能提升监督实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对权力运行的系统监督,确保各级“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认真践行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樊作殷 周润民)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gongzuoyanjiu_0518/120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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