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用活用好问责预警函 将“事后问责”转向“事前预警”
“你单位在落实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中存在如下问题,现特向你单位发出问责预警函,请及时整改预警事项。”日前,合浦县纪委监委针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该县某乡镇党委发出问责预警函,精准指出问题所在,并督促落实整改。
该乡镇党委收到问责预警函后,立行立改,召开约谈提醒会,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查漏补缺,大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为避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问了之”,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干部担当作为,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问责预警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向相关单位党委(党组)或个人发出问责预警函的方式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对应当给予问责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将“事后问责”转向“事前预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为“大问题”,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中,发现存在的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在查清问题事实基础上,深刻分析问题的成因、特点,找出问题的病根病灶,靶向施治。
同时,为确保预警事项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整改工作全过程,按照“谁发现、谁提出、谁承办、谁跟进”的原则,通过电话提醒、实地走访、监督检查、抽查核实等方式,对问责预警事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督办,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一抓到底,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整改到位。对预警事项敷衍整改或整改不力,同样问题反复出现的,启动问责程序,确保问责预警真正生威见效。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运用问责预警利器,共发出问责预警函15份,督促整改问题16个,倒逼有关部门堵漏洞、补短板,推动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深化一域治理,不断构建“提出问题—限期整改—精准监督—跟踪回访—结果运用”的监督闭环,让监督更有力、有效。(合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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