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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付的工程款

时间:2023-04-21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姚组长,我们已经将这轮巡察发现多支付的1.35万元村级项目工程款追回来了,这是收款凭证。”近日,柯城区姜家山乡巡察整改联络员向柯城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姚建峰汇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去年9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对姜家山乡及下辖11个村级党组织巡察中,柴陈村文化礼堂修缮工程的验收资料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结算审核报告中审定的木屋架为全新,竣工资料提供的却是现场木屋架翻新的照片……”巡察组工作人员将发现的情况向巡察组组长作了汇报。

  “会不会存在套取资金的问题?”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根据多年巡察工作经验,向巡察组成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带着这一疑问,巡察组兵分两路,一方面调阅该项目相关资料;另一方面走访柴陈村文化礼堂,并和村委会相关人员开展谈话了解具体细节。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巡察组拿着项目资料逐一核对,发现部分屋顶木屋架使用原木屋架翻新。据了解,修缮所需的全新木屋架造价为2.75万元,而翻新原木屋架费用约为1.4万元,经过核算,实际多支付工程款13561.56元。

  面对多支付的工程款,柴陈村原村支部书记叶某某给出了看似“合理”的解释:“之前与工程队约定的是重新制作木屋架,但在礼堂修缮过程中,我们考虑到保留建筑的原始风貌问题,将拆卸下来还能使用的木屋架翻新后安装使用。”

  “原木屋架翻新,工程造价是否重新核算?”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姚建峰追问道。

  “当时只想着文化礼堂尽快修好,我没有认真核查就把工程款给结了。”柴陈村村监委主任柴某某说道。

  “施工过程中多付的钱,一分一厘都是村集体的,必须追回来。这笔工程款金额不大,但暴露出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在支付工程项目款时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随后该问题线索移交给姜家山乡,责令柴陈村务必挽回资金损失。

  这笔多付的工程款最终打到了柴陈村的集体账户上,姜家山乡纪委对叶某某和柴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村级工程项目常态化监督工作,督促乡村两级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升基层监督效能,确保工程项目规范运行,更好维护村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柯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衢州市柯城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03/t20230314_88805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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