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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与研究 | 坚定不移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

时间:2023-04-15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近年来,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从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近三年查处并移送审查起诉的行贿案件来看,一些行贿人不收敛、不收手,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想尽办法“围猎”领导干部,以达到攫取巨额利益的目的。同时,在打击行贿犯罪过程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也存在错误认识。有的片面认为反腐败首要任务是惩治腐败分子,行贿人不是查处打击的重点,存在“重受贿、轻行贿”“重调查、轻处置”的倾向;有的将打击行贿犯罪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立起来,认为打击行贿犯罪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当地经济发展,主张网开一面;有的认为打击行贿犯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对该承担的监督责任一甩了之,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行贿犯罪视而不见。如果这些错误认识继续蔓延,无异于在一定程度上纵容行贿犯罪,势必影响反腐败斗争综合效果。

  行贿是腐败行为的重要诱因,是腐败蔓延的重要推手,其危害性是全方位、深层次、多方面的。受贿和行贿是一体两面,行贿人“围猎”是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行贿人“围猎”党员干部无孔不入,一些地方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不仅自己被“拖下水”,其他干部也随波逐流,导致出现行业性、系统性腐败,这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行贿犯罪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影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员干部收受贿赂后,在推动政策落地、安排项目资金时,不是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而是看谁利益输送的更多,导致大量资金没有真正用在促进经济发展上。而行贿人贿赂出去的钱物都会想方设法弥补回来,有的拿到工程项目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甚至直接转包分包、抽取利润,实际用到工程建设上的资金大打折扣,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行贿犯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带坏党风政风,败坏社风民风。行贿人的不正当获利手段,本身就在破坏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正气不彰,歪风邪气就会盛行,势必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就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行贿犯罪的政治危害,坚定不移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彻底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被“围猎”和腐蚀的工具。

  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行贿犯罪。行贿的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本质上就是政治问题,必须从政治上来看待。要自觉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置于大局大势中来思考和谋划,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力度效果,对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贿犯罪给予精准打击、严厉惩治。当前,尤其要重点关注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等情形,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处理的坚决处理,持续释放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依规依纪依法查办行贿案件。思想政治工作是突破受贿行贿案件的锐利武器。当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越来越多,一些行贿受贿双方事先串供、订立攻守同盟,一定程度上增加查办案件工作难度,更加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法宝来打开局面。要把执纪执法与政策策略、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等内容结合起来,把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政策讲透,把宽严相济的政策讲好,帮助行贿人转化思想、回归正道,促使他们认错悔错、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措施使用,慎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措施,规范、全面收集证据,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在查清问题的同时,要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及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综合运用措施方法保障企业正常运营,营造全社会共同反腐的良好氛围。

  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目的就是让“围猎”者寸步难行,让潜在的行贿人望而却步。要坚持严的基调,把握宽严相济原则,审慎给政策、给出路,综合考量动机态度、时间节点、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要素,精准作出处置,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坚持查办案件和追赃挽损一体推进,尽力追缴行贿人非法所得,最大限度挽回党和国家损失,坚决纠正行贿获得的职务职称、政治荣誉、经营资格资质等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协作配合,加快建设行贿人信息库,健全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让行贿人一次行贿、处处受限,持续提高治理行贿综合效能。

  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压缩行贿犯罪生存空间。打击行贿犯罪不只是为了查处几个人,关键是揭示问题、促进整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铲除贿赂滋生的土壤。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要强化“全周期管理”理念,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方法路径,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坚持边办案、边剖析、边整改,引导被审查调查对象主动帮助分析政治生态问题、监管漏洞、制度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注重发挥文化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的作用,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江西省纪委监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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