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规范“小微权力” 打造“清廉村居”
推进“三务”公开,强化监督制约。柞水县纪委监委将“三务”公开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全县各村(居)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并建立健全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示平台,按照“三务”公开标准化要求,制定了“三务”公开制度和流程,定期向村(居)民公开征地拆迁政策、惠民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村(居)财务收支、党员发展等群众关心关注事项,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同时督促村(居)采用户外公开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利用线下线上平台,积极搭建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全体居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目前,全县82个村(居)都建立“三务”公开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和社会效果。
规范“小微权力”,约束清廉用权。柞水县纪委监委聚焦村级“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便民服务等内容,梳理形成3大类47项村级“权力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明确村(居)党组织、监督委员会和村组干部责任分工,形成村级干部“工作清单”。综合运用巡镇带村、审计、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基层易发多发腐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成“责任清单”,为村级干部履职行为立规矩、划红线。构建“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并充分发挥村(居)勤廉监督哨所“零距离”优势,联动对村级“小微权力”开展监督,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整治“微腐败”,提升群众幸福感。印发了《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乡村振兴领域整治工作重点,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落实惠农政策不力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夯实“清廉村居”建设根基。清廉村居单元创建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截留挪用资金、虚报项目套取资金问题5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追回被挪用、套取资金6.5万元;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查处低保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3件,问责8人,其中给予农村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4人,追回多发资金1.7万元。
厚植文化土壤,营造尚廉环境。柞水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教育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积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洁文化教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和基层治理结合起来,把“廉元素”写进村规民约,引导干部群众以“廉”为荣,持续厚植廉洁文化建设土壤,不断提升清廉村居建设“软实力”。清廉村居单元创建以来,柞水县开展“德润三秦清廉柞水”好家风故事分享会、廉洁文化作品展、送戏下乡等活动125场次,利用户外大屏幕、文化墙、宣传栏等阵地,投放以“廉”为主题的宣传广告30个,完善、修改具有“廉元素”村(居)规民约82个。(柞水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7/2082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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