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成功执结34件农民工系列讨薪案
“要不是法院,我们这笔钱怕是要等到猴年马月,本来都没做指望了,感谢你们……”7月22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几位衣着朴实的农民工围着执行干警,激动地说道。
执行干警向农民工代表通报本次执行情况
袁某等人系石门县蒙泉镇某村的村民,前几年,一直在镇上的某石膏厂做工。2018年,该石膏厂因经营手续不齐全等问题,责令停产整顿。至停产时,该石膏厂共拖欠袁某等34名农民工工资累计约64万元,其中最多的一笔达8万余元。没有拿到血汗钱的工人们心急如焚,2019年12月30日,34名农民工集体向石门县人民法院起诉立案,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某石膏厂返还所欠工资。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该石膏厂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向袁某等人付清其所欠全部工资款。
执行干警向农民工代表讲解领款流程及注意事项
距离约定期限已过许久,工资款迟迟没有动静。2020年7月3日,袁某等34名农民工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考虑到该系列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维稳压力大,稍有不慎将会造成不良的社会效果。石门法院执行局接到立案申请后,当即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执行方式,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过多方打听核实,发现该石膏厂有一笔资金可供执行,执行干警立即行动,找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将这笔资金划到了法院账户。
7月22日,4名农民工代表来到法院,当执行干警告知他们钱已在法院账户上,现在就可以办手续领款时,他们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近年来,石门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竭尽全力采取快查、快控、快执、快付等“四快”措施,以最快速度、更高质量服务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至今,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7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60余万元,平均执行周期4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