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村级“三务”公开 推进清廉村社建设
“这个公示栏真好,村里的大小事咱都能够看得清楚明白。” 3月2日,杞县邢口镇邢北村群众三三两两地聚在村里的公示栏前,边看边讨论。
位于邢北村村委会办公场所的这处公示栏,分为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三个版块,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都逐项公示出来。在春日阳光的照耀下,公示栏上“阳光‘三务’新风尚 干部群众心敞亮”八个字,显得格外亮眼。
为进一步推进“清廉村(社区)”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杞县纪委监委强化督查考核,结合县域实际,研究制定《杞县清廉村(社区)建设目标考核奖补实施方案》,明确“清廉村(社区)”建设单位评定标准,重点围绕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廉政宣传教育、执行“三务”公开制度、加强村级廉情监督等4个方面,量化15项评定内容,细化47项评定标准,建立考核评比机制,并依据考评得分及群众评价结果确定等次,确保争创有标准、任务有分解、责任有落实、措施有抓手、考核有奖惩,逐步实现清廉村(社区)建设机制成熟定型、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社会风尚正气充盈的基本目标。
“三务”公开就是要向群众交出一笔“明白账”。为确保“三务”公开务实全面,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行政村(社区)规范公示内容与公示形式,将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如党员发展、低保特困供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定期进行公开公示。
该县纪委监委将“三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督,以“三务”公开落实情况为督导重点,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个别村(社区)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张贴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对消极观望、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监督责任,促进全县清廉村(社区)建设扎实有效开展。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印发督查情况通报2期,对“三务”公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的7个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孙利娟 于一璇)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133148d831c446199a6ae8041d020d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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