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为村级小微工程运行戴上"紧箍咒"
“你们这个清塘工程没有验收单。”“村级道路修补‘点工’明细不清。”近日,宁波市奉化区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在该区纪委监委指导下,联合镇(街道)“三资”办工作人员对辖区村级小微工程开展了“点穴式”督查检查,坚决补齐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短板,增强农村干部依规依法用权意识。
这场“点穴式”督查源于一次村级巡察。
2022年6月下旬,根据统一部署,奉化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西坞街道孔峙村开展常规巡察。然而,就在巡察组进驻不久后,就陆续有村民向巡察组反映村文化礼堂修葺工程建设过程中未经公开招投标问题。
因问题反映较为集中,巡察组迅速对此事进行初步了解。通过调阅有关票据、档案资料以及村民提供的线索,巡察组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村级小微工程规避招标、违规发包问题。
村级事务无小事,巡察组随即与相关村干部一对一谈话,在铁证面前,该村党支部书记蒋某某当即承认了为推进工程进度违规“点工”施工问题。据悉,孔峙村规避公开招投标和相关制度约束,在实施村庄文化礼堂修葺工程中,将本应作为一个标段公开招标的工程,拆分为多个标段,并在个别标段中采用“点工”的形式进行施工,在此过程中,用于混凝土浇制及小工工资高达到10万元,且都是以现金形式支付。
“仔细查查其他村级工程是否也存在相应问题!”巡察组组长向组员说道。
果不其然,巡察组在对账过程中又发现该村在实施总价12.87万元的村庄河道砌石工程中直接发包,且无验收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巡察组召开组务会议梳理分析后,向西坞街道党工委发出巡察整改督办单。该街道党工委从制度规范着手,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村级小型项目交易工作通知》《关于村级小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细则,强化前置审批,切实扎紧村级小微权力篱笆。而作为孔峙村主要负责人的蒋某某因未公开招投标,违规“点工”“直接发包”村级工程,被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因村级小微工程是村级信访案件多发源头,相关“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区委巡察办在此轮巡察结束后向区纪委监委制发了巡察建议书,推动举一反三、系统治理。
奉化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一方面建立健全村级小微工程“一事一指引”监督场景,围绕关键事、关键人、关键时、关键处,在项目前期、发包模式、施工、变更、验收、结算、建档等环节以工作流程图的形式,全面实现主管部门“以图管事”、村社干部“看图做事”、监督机构“按图监督”;另一方面组织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开展“点穴式”监督,对村级小微工程实施规范性进行全面“体检”,截至目前全区监督发现村级小微工程领域存在问题45个,已督促整改到位41个,处理农村党员干部32人,切实为村级小微工程运行戴上“紧箍咒”,牢牢堵住村级“微腐败”漏洞。
(宁波市奉化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12/t20221209_77668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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