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用活纪律检查建议书 对症下药“开良方”
“你单位近期发生多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单位党组履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不认真、不具体,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四风’问题有回潮反弹的苗头……”近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在纪律检查建议送达厅党组专题会上指出。
“纪律检查建议书指出的问题,为厅党组履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找准了‘病灶’、开出了‘良方’,厅党组诚恳接受、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及时整改。”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当即表示。
纪检监察建议书既是具体工作的“催办书”,也是解决问题的“加急电”,更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近年来高度重视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对症下药、开出良方,以点带面堵塞漏洞、标本兼治防范风险,不断延伸监督触角。
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决策机制、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或者薄弱环节的,在第一时间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倒逼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直面自身不足,查找漏洞,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真改实改。近三年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向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提出意见建议38个,督促解决各类问题32个,推动建章立制40余项。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成为“抽屉文件”,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按照“谁承办、谁送达、谁跟踪、谁督办”原则,严格跟踪督办,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走访谈话、“回头看”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督办,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将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重要参考,压紧压实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我们按照有关规定,改变传统的‘纸质送达、上门签收’,实行‘公开送达、现场宣读、当即交办’,厅党组书记当面签收,‘面对面’传导责任压力,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杨磊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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