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镇案县审”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聚焦工作规范化运行,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充分发挥审理职能,严格落实“镇案县审”工作要求,严把“三个关口”,提升案件整体质效。
严把审查标准关。对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案件审理工作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对移送协审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案件不予受理。针对镇(办)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不同实际情况,制作印发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模板,统一规范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标准格式。
严把定性量纪关。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分析违纪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量违纪违法行为的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一贯表现、群众口碑等各种因素,慎重稳妥地进行处理。对协审中发现案件存在的相关问题,列出需要补充材料清单,及时与送审部门沟通,要求尽快补充完善,确保案件证据链条闭合完整、定性处理精准恰当,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严把落实考评关。案件经协审后及时督促送审部门作出处分决定,在30日内向被处分人和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充分利用审理谈话、处分决定宣布等机会,开展党员干部教育,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按照《山阳县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工作绩效年度考评办法(试行)》,每年开展一次审查调查及案件质量专项考核,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之中。
截至10月底,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受理各镇(办)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协审案件105件,退查26件,指导完善相关资料32件(次),有效提升了基层案件质量。
“案件审理工作是最后一道关口,是案件质量的‘压舱石’,山阳县纪委监委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把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细节,力争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山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山阳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7/1998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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