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4月2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绍兴市上虞区开展了巡视“回头看”。5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绍兴市上虞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上虞区委把推进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感改正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加强领导抓整改。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多次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班子其他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强化标准管控,全面彻底抓整改。制定《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各牵头区领导分头召开协调会,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整改工作小组,坚决、迅速、全面、彻底抓好整改。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统筹结合抓整改。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对浙江绍兴上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按照“四个融入”要求,一体推进“七张问题清单”、区委巡察等工作,最大程度把巡视成果运用好、拓展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战斗状态、奋进姿态打好经济稳进提质攻坚战,在“两个先行”“五个率先”新征程中争当排头兵。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3人(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开除党籍2人);政务处分3人(警告1人,降级1人,开除1人);组织处理6人(调离岗位5人,免职1人);诫勉12人,教育提醒27人;建立完善制度74项;清退款项30.498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519.149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基层组织建设好’的重要指示仍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深入学思践悟,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奋勇前进,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开展“重走总书记足迹”主题党日活动,在寻根溯源中深刻读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加强新屯南村驻村工作组力量,选派“第一书记”驻点帮扶,开展“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工作,修改完善村史馆建设方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起底化解行动,巩固增强村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新屯南村成功列入全省第二批“未来乡村”创建名单。
(二)区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汇报,出台《上虞区锻造红色堡垒金名片三年行动方案》《“基层党建跃升年”实施方案》,在全区部署开展基层党建跃升年活动,实施铸魂领航、体系优化、赋能增效、融合聚力、责任守护“五大行动”,推动面上基层党建水平整体跃升。强化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构建“村(社区)—网格—微网格(楼栋)”治理体系,梳理形成“1+12”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制度体系,加快锻造红色堡垒金名片。
(三)开展村社组织换届“回头看”工作,调整村(社)党组织书记23人,从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选派20名“第一书记”到村开展工作,推进后进村整转提升。举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推进会、村党组织书记兴村共富领雁赛,评选10名优秀村书记,组建“四带七片”乡村振兴共富共治全域党建联盟,成立8000万元共富基金对12个乡村共富业态项目进行定向补助。修改完善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96名专职工作者列入“村两委”人选后备名单。
(四)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形成党建基础工作“双十条”管理制度。下发《落实基层监督“巩固深化年”工作清单》,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召开村社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会议,组织村社干部到大东山清风馆沉浸式学习体验,进一步扎牢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关于“抓空气污染防治问题整改的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推进化工工业改造提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杭州湾经开区98家企业全面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
(二)2022年7月5日,区政府牵头,举办应急响应级别为I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并根据评估意见修订发布《绍兴市上虞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绍兴市上虞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提高应急演练规范化水平。举一反三,督促全区化工生产企业完成一轮全覆盖应急演练。加强源头管控,建成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有效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
(三)完成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异味评价体系(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异味评价及走航监测闭环管理制度,已发现并整改涉气问题43个,完成61家企业全覆盖的LDAR监督性抽测。实施全区涉气领域“碧空”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212家次,发现问题94个,整改完成72个。
三、关于“土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巡视发现的“非农化”土地一对一制定整改措施,49宗违法用地已全部完成整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违法用地集中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等,建立长效机制。
(二)对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排,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调整工作。印发《关于做好 2022 年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的通知》,把粮功区“非粮化”整治工作列入区对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出台《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耕地保护巡查机制,落实区级田长4名、乡级田长83名、村级田长307名、村级巡查员416名,从源头上控制“非农化”“非粮化”。
(四)加强出让土地闲置问题整改,制定闲置土地“一地一策”处置方案,加快闲置土地消化利用,省委巡视发现的闲置土地已全部处置到位。
四、关于“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不足,提升思想认识,按条线分工抓好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出台《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监督工作方案》《2022年政治监督工作方案》,把出让土地闲置、区融媒体中心融合等问题整改监督纳入纪委监委年度政治监督清单,加大监督力度,压实责任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培训,提高派驻机构精准发现问题、有效处置问题能力。
五、关于“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建以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的攻坚工作专班,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专题会议,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线索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会商研究,明确处置方向和路径。对问题线索被反映人区审计局原相关领导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六、关于“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委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过程推进,成立区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及巡视整改联络组。区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把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年度考核。
(二)出台《关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及操作细则,截至7月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加22.5%,超各项贷款增速7.15个百分点。推荐3家企业申报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荐26家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鼓励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新增市场主体8667户,“个转企”139家。
(三)出台《绍兴市上虞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实体化运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上虞区融媒体中心(上虞传媒集团)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整合原广电和原报社21个部室,新组建13个部室,推进员工双向选择,理顺“策、采、编、发”工作机制,加快区融媒体中心融合步伐。对落实巡视整改不力的区融媒体中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四)出台《上虞区锻造文化赋能金名片三年行动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排定打造“新时代孝德文化传承地”21个项目。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上虞区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对受疫情影响相关企业进行奖补,已兑现资金2192余万元。上虞新博物馆建成投用。部署开展“诗画曹娥江”第三届曹娥江文化旅游节活动,已成功举办12场节会活动。
七、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区级有关文件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行为的补充意见》,对直接发包项目从严把关并加强流程管理。完成全流程不见面系统2.0的迭代升级并全面启用,完善修改工程项目大数据监督业务监管系统,出台《上虞区工程建设领域监督问责办法(试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区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督办)相关责任人员和涉及应招未招项目的建设单位责任人员问责处理。
(二)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责任人追责问责不到位问题,启动追责调查,对水务集团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
八、关于“巡视期间了解到的其它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梁祝大道北段绿色长廊路灯8年多没亮的问题进行即知即改。对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具体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问责处理。
(二)完成金宸府小区违建阳光房拆除工作,对资规分局、综合执法局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问责处理。举一反三,推进群众违建信访事项快速处置。
(三)对相关信访事项开展大起底、全调查,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对其中涉及到的共性问题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予以一揽子解决。对初次信访问题核查不认真、领导把关不严的东关街道、梁湖街道和资规分局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持续巩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党政主要负责人阅办信访件等制度,加大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力度。
(四)印发《关于健全落实区管领导干部履职目标承诺制的通知》,实施年初诺绩、月度亮绩、季度报绩、半年评绩、动态察绩、年底考绩,推动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制订2022年“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活动方案,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及时发现和处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九、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众志成城打赢2021年“1206”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歼灭战。制定完善常态化、应急处置和“常态化+”三套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七大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完成指挥体系平战转换,快速高效协同处置疫情。对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卫生健康局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二)对“1206”疫情中暴露的抓疫情日常管控松懈的百官街道及西横河社区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吸取疫情经验教训,做实做细网格化管理工作。迭代升级创建“无疫村(社区)”,首批80个无疫村(社区)已完成创建。
(三)坚持平战结合,优化疫情防控指挥决策机制,围绕七大机制开展培训演练,并在“4.5”、“7.9”疫情中开展实战应用,全面锻炼提升突发性疫情处置应对能力。成立区流调溯源战队,由区公安分局和区卫健局实体化联合办公,落实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常态化做好核酸采样、核酸检测扫码、应急流调、转运接返等队伍建设,做好核酸采样物资、防护物资、消杀、转运车辆等物资储备。
(四)按照每个社区1500-3000户标准,调整优化社区设置,新设立崧城社区、前江社区、悬沙社区、三棚桥社区,配强社区工作人员,新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170名。在社区下原则上以小区为单位划分网格,城市社区共划分网格316个,微网格2578个,组织镇街村社干部、民警、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开展“敲门行动”,建好并动态更新实住人口、特殊群体与困难群体等“5+1”台账。以“支部建在小区上”为抓手,贯通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楼道党小组三级组织架构,“一沉到底”建强“红色楼道”。
十、关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加大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园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市场主体培育等扶持力度,2022年1-6月规下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增长3.8%,居全市第5,较一季度进位1名。完成小微企业园政策修订,上半年申报的2个小微企业园,已通过绍兴市认定初审、省级部门网上复审。
(二)曹娥江经开区按照“超常规、扁平化”的运作机制,推进实体化运作,加快人员到岗,细化完善管委会内部管理机制,发布曹娥江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上虞区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实施细则》,明确七项操作流程、七项具体工作举措,分类确定验收标准,完成新建2个小微企业园和3个三星级园区的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科技干部“五个一”联系制度,深化科技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累计走访企业超200家次,促成校地合作项目32个,合同金额1500余万元。全面实施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计划,1-6月实现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208.62亿元,居全市第1位,增速9.4%,居全市第2位。
(四)依托杭州湾经开区、e游小镇等平台,引育电子新材料、数字文化等产业企业。1-6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9.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1.4%,较去年底提高2.5个百分点;新产品产值增速33.5%,全市第1,超过全省平均。
十一、关于“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新一轮财政体制的修改方案,加大反哺财力安排,预计虞南乡镇体制结算可用财力增长20.3%,比全区乡镇街道平均水平高出4.5个百分点。拓展资金保障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债券项目资金支持虞南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
(二)进一步加快虞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上尽可能向虞南地区倾斜。排定虞南地区2022年实施项目17个,已完成投资8438万元,加快迳芦线等虞南主干道路建设。
(三)出台《上虞区强村富民行动方案(2022-2025年)》《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2022年上半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1080元,增长14.6%。城乡居民收入比1.73。
(四)出台《绍兴市上虞区深化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编制72名,推出30个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全科岗位面向社区招聘,选拔49名基层中医师承培养人员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习培训。出台《绍兴市上虞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对全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布局进行系统优化。
(五)健全养老服务政策,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提质扩面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完成曹娥智慧养老院建设和20个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感化服务改造,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全区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人员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25%以上,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30人以上。
(六)出台《上虞区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实施细则》《绍兴市上虞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管理工作导则(试行)》,加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成功列入省级整县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扎实推进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低效企业腾退出清,完成102家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按照低碳试点县建设“五张清单”要求,拟定我区碳达峰碳中和“1+6+1”方案。
十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委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文件,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半年度政治生态自查自评工作和主体责任检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出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二十二项制度》,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落细落实“五张责任清单”。
(二)由区委主要领导对相关区领导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开展党内政策法规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对各乡镇部门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行动”,一届区委前十三轮巡察中36个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销号率72.2%。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从二届区委巡察开始,构建巡察质效评估体系。
(四)对联发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的边坡稳定性评估报告进行重新评审,约谈企业负责人,加快修复工程进度,于5月27日正式复工,正在按计划抓紧推进。举一反三对全区12个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工程专项摸排,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五)区委将整治酒驾醉驾问题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政治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发现党员干部酒驾问题1人。深挖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今年已对7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进行深查,共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7人。对巡视以来发生的4名涉酒公职人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强化震慑作用。对2021年10月以前涉酒处理人员进行全面自查,全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没有及时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对公安分局负有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存在酒驾查处不及时问题的个别领导干部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对该案负有责任的执法民警予以问责。公安机关结合“执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出台《关于涉酒交通违法处理人员报送的相关规定》《关于加快行政案件办理的相关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涉酒案件的移送、快速办理。
(六)严格落实区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出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接到请托事项登记报告制度,严肃查处政商交往中违纪违法问题。抓住“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起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建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常态化推进机制,2022年5月区纪委监委会同10家区直部门排定12个项目,启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七)紧盯关键少数,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今年区管领导干部已立案12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其中涉及“一把手”2人;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20件,采取留置措施4人,其中区管领导干部1人。将工程项目招投标列入《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2022年政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上虞区工程建设领域监督问责办法(试行)》,加强对政府投资(国有建设)项目和村级工程监督管理力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至7月底区监委已制发监察建议书2份,各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对姚文裕、卢浙杰等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深入剖析,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巡视移交的信访件优先处置,建立办理进展定期预警提醒机制,督促各承办单位原则上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下一步,上虞区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目标导向,全力抓好后续整改。严格对标对表区委《整改方案》,实施“地毯式”整改、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着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二是强化常态长效,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突出制度建设管根本、利长远的作用,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全面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从根源上堵塞问题漏洞、织密制度笼子,真正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纵深推进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系统重塑干部队伍干部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力战斗力执行力,加快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领导干部塑造变革能力,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新格局。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建设更高水平的“清廉上虞”。四是强化系统观念,着力放大整改成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争当推进“两个先行”奋进“五个率先”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5-82214292 ;邮政信箱: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12300)(信封上请注明:“对上虞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yjwxf001@163.com。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2022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11/t20221122_76193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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