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室组地联动推动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治理走实走深
医疗卫生系统红色岗位轮岗交流52人,医护人员主动退回(上交)红包13人次、金额2.2万元,约谈、处罚涉及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诊疗医生119人次……这是目前,平湖市深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专项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今年,在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我们着重在群众反映多、廉政风险高、可查性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选题,精准确定治理项目。”平湖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日常监督、正风肃纪、审查调查及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该市将医疗卫生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确定为本年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项目,通过“室组地”联动推进,发挥监督叠加效应。
根据该市纪委监委创新实施的专项治理“四专工作法”,即成立专项治理办统筹协调面上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各领域整治工作、建立专门督办机制压实整治责任、抽调专家调查组查处问题线索,工作专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准发力、精准监督,认真组织实施、深入查找问题。
检查发现,平湖市爱卫发展中心曾在2019年支付三笔蚊虫消杀费用共计9.6万元,这三笔支出均并无集体讨论决策记录。在该市纪委监委指导下,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和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三方联动,对该问题线索开展调查。
“经核查,问题线索反映的这笔蚊虫消杀费用为平湖市爱卫发展中心为相关镇(街道)购买的服务采购支出。这三笔支出无集体讨论决策记录、支出不规范的情况属实,但未发现其他违规违纪情况。”平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单位负责人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随后,纪检监察组对市爱卫发展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发现问题,第五纪检监察组向市爱卫发展中心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与此同时,该纪检监察组同步向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通报了相关问题,督促市卫生健康局即知即改、举一反三,通过核算中心把关,要求各下属单位在大额支出财务报销时必须附上集体讨论决策记录。
据了解,截至目前,平湖市已通过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专项治理追责问责8人。其中,该市独山港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孙某某由于在爱卫专项资金支出上与管理服务对象存在经济上的来往,涉嫌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对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反映强烈。”平湖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将继续通过多方发力、形成合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维护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平湖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211/t20221103_73971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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