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出台约谈办法 提升信访质效
“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后,我们认真梳理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制定化解举措,积极推动信访问题化解。”近日,在被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信访约谈后,该区某镇党委书记说道,“约谈及时指出了问题、给予了指导,目前信访人情绪稳定,信访问题正有效推动化解。”
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落实,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纪检监察信访问题约谈暂行办法》,明确约谈的情形界定、内容原则、方式方法及结果运用等,制定《信访约谈呈批表》《信访约谈通知书》《信访约谈告知书》,持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约谈是对信访问题突出、处置信访问题不力等问题的相关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的一项制度。”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聚焦5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规定约谈对象为信访举报问题突出的镇、街道、区直单位、重点企业、高校党组织及相关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明确约谈要坚持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相应等原则,进一步推动信访约谈工作规范化。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贵在精准、难在精准,也必须在精准上下功夫。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科学、精准界定约谈事项,明确将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滞后、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处置信访问题不力、交办信访件大量积压、违规损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等8种情形纳入约谈范围,同时规定纪检监察业务外的信访、信访事项适用于容错免责规定、信访人因非访被公安机关打击等6种情形不予约谈,确保约谈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为压实涉纪信访办理主体责任,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根据约谈单位类别不同,采取逐级约谈和分片约谈两种方式。其中,对镇、街道的约谈,采取逐级约谈的方式进行,先后对相关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推动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区直单位、重点企业、高校的约谈,根据发生情形严重程度的差别,采取分片约谈的方式进行,并明确约谈后信访问题依然突出的,将依规对相关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组织进行责任倒查,确保压力传到位、责任落到实。
“我们要求约谈对象自觉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措施,同时对确定的重点信访问题,实行一名领导分包、一名中层干部领办、一个小组调查、一套实施方案、一个完成时限、一个落实结果的‘六个一’工作机制。”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约谈内容主要是向约谈对象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明确需要解决的重点信访问题,帮助分析信访形势,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推动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建章立制只是开始,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才是应有之意。”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约谈结果运用,做实做细跟踪督办、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推动信访问题妥善化解。(李涛 刘朋波)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ztyw/articleaa34afd438644a62a43d3dec53080f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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