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开展农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
“请务必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包括司法途径在内的有效方式,及时解决拖欠承包款的问题……”前不久,象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地抽查7个镇乡(街道)28个行政村,对相关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
今年7月份以来,象山县纪委监委采用“村级自查+镇级联查+县级抽查”的方式,指导各地在机构设置、民主决策、章程制定、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方面开展村级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累计开展联合督导检查17次,发现问题31个,推动建立完善村级制度4项。
“督查中发现你村存在费用先支付后申报备案的问题,你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未尽到第一责任人职责。”丹西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对路下林村申报备案不规范问题开展谈话。根据检查结果,象山县纪委监委将督促各镇乡(街道)认真对照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完成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同时,进一步做好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工作,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共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数11个,批评教育7人,党纪处分4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监督管理和农村产权交易等方面制度均存在以‘补充通知’‘补充意见’的方式‘打补丁’,影响了制度的协调性和贯通性。”县纪委监委深入剖析制度上的不足,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政务办等职能部门,从制度根源研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入查找制度制定不合理、解释不到位、修订不及时等问题,健全制度规定,完成村级工程、集体“三资”等方面制度的修订工作,强化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管,推动农村基层小微权力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助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这些村级经济合作社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全体干部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涂茨镇召开村级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通报会,通过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在督促做好整改的基础上,通过会议培训、反面警示、编发手册、入村宣传、监督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全县基层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切实提高规范履职意识和政策应用水平,做到正确履职、规范用权。
另外,象山县纪委监委通过加强“浙农经管”系统应用,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合作社资产管理数字化水平,实现资产监管系统全覆盖,创新村级出纳无纸化记账及网银结算模式,村级财务记账数字运用率、出纳线上记账率均达100%,线上审批试点290个村。
(象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210/t20221028_73545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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