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让纪检监察建议“带电”“生威”“见效”
近日,驻省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省乡村振兴局吴某某等9名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向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
当面宣读签领,增强送达接收的仪式感。驻省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当面向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宣读纪检监察建议书,严肃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明确整改建议,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当面签收。纪检监察建议以“面对面、手递手”的形式组织送达,压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让建议“带电”“生威”“见效”,防止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增强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的刚性要求。
提出刚性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建议书签领完成后,纪检监察组组长从发现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两个方面提出整改要求: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锤炼党性修养。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剖析会等的形式,教育党员干部深刻吸取吴某某案教训,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组织面前的老实人、干净清爽的规矩人。教育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始终保持对组织的敬畏之心,相信组织并依靠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题学习教育。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入脑入心。组织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大排查,深查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改正、纠正错误。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从小节、小处、小事上严格要求,自觉纠治“四风”,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切实抓获整改,整改落地见效。领受纪检监察建议后,省乡村振兴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相关处室迅速行动,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省乡村振兴局各支部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行动,组织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大排查,以“小”见大,以“小”见严,深查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改正、纠正错误,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从小事小节做起、严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良好作风习惯养成。修订完善《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持续抓实抓严作风建设。对各党支部关键岗位进行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出廉政风险点,成立督导组,按季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督导,推动整改各类问题18个,建章立制4个,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黄柏香 || 责任编辑 段梦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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