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清单”压实办案安全责任
“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对照办案安全责任清单,依纪依法依规安全文明办案……”10月9日,开封市禹王台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对办案人员叮嘱道。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建立“三项清单”,即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清单、问题整改反馈清单、“走读式”谈话备案清单,督促审查调查工作人员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将安全办案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审查调查“双安全”“零事故”。
“我们分层级明确审查调查安全责任,逐条列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查调查组长、审查调查人员、安全员、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等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清单,坚持对办案安全工作‘全周期管理’,推动形成安全工作合力。”该区纪委常委陈康平介绍道。
为抓实抓牢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等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该区纪委监委重点围绕“走读式”谈话权限审批、安全预案、谈话方案、交接登记等 59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实行安全员逐次检查、审查调查组组长逐案检查、案管部门定期抽查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反馈清单,每月定期召开由各部门安全联络员、谈话场所管理部门、案管部门参加的办案安全工作例会,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以清单形式向责任部门反馈,并实施销号管理,督促整改。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工作质效,该区纪委监委还对开展的“走读式”谈话实行备案制度,列出“走读式”谈话备案清单,明确19项备案内容,办案部门明确专人逐条逐项整理完善后,及时向案管部门备案。案管部门根据备案清单对“走读式”谈话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备案不完整、程序不合规、内容不完善的退回责任部门整改。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累计开展安全检查7次,下发安全检查通报7期,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17个,已督促责任部门全部整改到位。(陈志华 赵芳)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4cbfa8e1285548c7a20943b2c0bd5f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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