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以评促改提质效
“在互查的35件案件中,发现各类问题170个,从全市范围看,基础材料不齐全、文书材料不规范、案卷装订不整齐等问题普遍存在......”这是蚌埠市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要求,近期,蚌埠市纪委监委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已办结的自办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重点评查环保、统计、信访、涉疫等重点领域问责案件,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作出不起诉决定、司法机关改变事实及性质认定的职务犯罪案件。
“我们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标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方面入手,深入了解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整体情况。”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安徽省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了自查,其中,抽取县区自办案件35件,评查卷宗167册,梳理汇总出5大类11个方面问题。”
针对易发多发的普遍性问题,评查组及时制发审理工作提示,督促案件承办部门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整改,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推动习惯养成,实现以查促改的良好效果。同时,评查组还对优秀案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形成了《涉刑案件审理全流程提示》《移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文书清单》等,并通过组织开展交流讨论、案件讲评、学习讲座等活动,深入研究探讨办理规范、处理程序、条款引用、规章制度等,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审理业务水平。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既有思想认识方面原因,也有作风和业务素质因素,同时还有工作制度机制等深层次原因。”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总结经验教训,在强化思想认识、加强整改落实的同时,完善工作机制建设,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文书制作到人、把关到人、成卷到人,并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开展地区、部门间评查、互查活动,推动案件质量共同进步。(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06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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