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控集团以制度建设成效推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实落地
近日,陕西交控集团纪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要求,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协助集团党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纪委通报情况制度》,以制度创新推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到实处。
加强学习贯彻,转变思想观念。《意见》印发后,集团党委及时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中央意见贯彻落实。印发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将党内监督责任全面纳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内容。集团纪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47名所属单位“一把手”进行谈话,督促各级充分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引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责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问题,先后对总部12个职能部门、7个二级板块及32家三级运营单位进行调研,征集相关意见建议,广泛宣传贯彻《意见》要求,从思想认识上破解基层单位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践中存在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
突出务实管用,形成制度约束。对标《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要求,聚焦调研发现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一是将责任落实贯彻始终。《实施细则》专门单列一条,明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中各级党组织“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机构、党组织工作部门的职责定位。二是突出务实管用原则。《实施细则》聚焦六项重点监督内容,从加强“一把手”监督、加强同级班子监督、加强对下级班子监督三个方面,列出明确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党组织工作部门应当履行的20条47项具体工作责任。三是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如,在要求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的同时,特别明确要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各级治理主体责任,精准界定“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在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中,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应当对领导班子成员权力进行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强化约束制衡,始终将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单位、分管工作置于党组织集体领导和监督之下”;在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中,突出强调“加强对公路运营、工程建设、产业开发、交通科研及新业态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
健全配套机制,保障执行效果。一方面,协助党委制定印发《关于定期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通知》《关于定期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履责情况的通知》,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按季度报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下级党组织按季度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机制,分别明确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总体情况、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等内容要求,督促《实施细则》真正落到实处、产生效果。另一方面,集团纪委出台《纪委通报情况制度》,对纪委通报有关情况的原则、方式,列出定期通报、实时通报的8项具体内容,明确向党委及时通报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及最新规定要求,信访举报频发多发、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集中或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典型问题等7项具体问题,规定纪委通报结果的运用和整改要求,切实为纪委发挥同级监督作用提供实践依据。(陕西交控集团纪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2201/1918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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