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册亨:“拉网式”监督 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你单位岑某某受处分后,工资没有按规定调整到位,请立即整改……”近日,黔西南州册亨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时,针对发现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册亨县纪委监委从指导、跟踪、督促等环节入手,通过压实责任抓自查、严格质量抓检查、及时跟进抓督查、紧盯问题抓整改等方式,对2021年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切实维护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强化与组织、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聚焦处分决定送达、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及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卷宗材料、调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过筛子”,提高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处分决定一旦‘打白条’,其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就会‘打水漂’。”册亨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跟进监督时,该县纪委监委列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事项清单,细化告知内容,注明责任单位,指导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照单操作、规范执行,切实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在认真分析、归类、总结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开展“靶向治疗”,下发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处分执行无缝对接、刚性落地,让处分“长牙”、纪律“带电”。
“我们从处分决定宣布、处分决定执行、处分决定警示、处分人员回访着手,防止处分决定一发了之、一宣了之、一处了之。”在保障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受处分干部激励机制。处分影响期满后,由受处分人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综合日常教育、跟踪回访情况分别提出评价意见,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激励“跌倒”担当作为,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受处分干部予以重新任用、推荐使用。
截至目前,册亨县纪委监委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28个,督促整改28个;对20名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收到被回访人意见建议16条,4名受处分干部得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208/t20220829_762780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