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通报8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各镇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汉阴县纪委监委现将查处的8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城关市场监管所原副所长王广哲对小作坊整治监管不到位问题。2020年至2021年,王广哲作为城关市管所时任副所长、镇月河流域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对辖区内排查出的豆制品小作坊整治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致使某豆制品店长期排放污水,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2021年8月,王广哲受到警告处分。
蒲溪镇公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传勇违规私采河砂问题。2022年6月,罗传勇作为公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村级河长,未认真履行河长职责,违规私采河砂60立方米,破坏生态环境。2022年7月,罗传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关镇中坝村村委会副主任刘定明未认真履职致使某洗砂场长期污染环境问题。2019年至2021年,中坝村村委会副主任刘定明在负责生态环保工作时,对该村某洗砂场扬尘污染和污水排放问题监管不到位,在上级明确要求彻底排查“五乱”问题情况下,未实地排查,向镇政府“零报告”,导致该洗砂场污染问题未及时整改,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2021年8月,刘定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梁镇义河村村委会副主任吴吉波履职不到位致使河流污染问题。2021年8月至11月,吴吉波作为义河村村委会副主任和村级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人,未及时处置某采石场造成的河流污染问题,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吴吉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漩涡镇龙泉村村委会原副主任蒲永文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修建养猪场问题。2020年,龙泉村时任村委会副主任、漩涡镇众成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蒲永文在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林地修建养猪场,影响周边环境。2021年12月,蒲永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涧池镇栋梁村监委会主任、原天保护林员刘修斌未认真履行森林资源管护职责问题。2021年11月,栋梁村时任天保护林员刘修斌未认真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巡查和监管职责,致使辖区内4.1亩林地被破坏,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刘修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河口镇火棺子树村村委会原主任姚明升违法砍伐林木等问题。2020年至2021年,姚明升不听村天保护林员的劝告,先后两次无证砍伐林木3.4立方米,破坏生态环境。2022年4月,姚明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观音河镇义兴村天保护林员王光爱未认真履行管护职责致使林地被砍伐等问题。2021年以来,义兴村天保护林员王光爱未认真履行管护职责,致使辖区内林地大面积被砍伐,且在协管本村生态护林员时将未履行工作职责的护林员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2022年5月,王光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汉阴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9/193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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