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解决群众办证难
“感谢县纪委监委的党员干部们,帮我们解决了办证难题!”8月19日上午,杞县3名群众拿着写有“纪委正风促效能,群众满意点赞来”的锦旗送到了杞县纪委监委“办不成事”监督窗口。
今年6月,杞县城关镇居民李爱英、潘晖、吴红启三人来到杞县纪委监委“办不成事”监督窗口,向工作人员诉苦。原来,2018年7月,李爱英三人各在杞县幸福港湾小区购买房产一套。由于不懂政策,他们购房时都没有向开发商索要全款发票,致使后来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人曾多次前往杞县吉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开具全款发票,但均被开发商推诿。后又几次来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询问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工作人员回复称:“按照相关规定,无全款发票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如此反复,毫无结果。
“我们前前后后跑了很多趟,事情一直毫无进展。”李爱英沮丧地说道,“我们在大厅入口处看到了‘办不成事’监督窗口的指示牌,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反映一下,看这个问题该咋办?”
“您几位先别着急,您说的这个问题我已经记录下来了,我们一定认真督促解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办不成事”工作专班迅速研判此事,决定督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抓好落实,推动解决相关问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吉浩房地产公司取得联系,要求房地产公司为李爱英三人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群众开具全款发票。
一周后,吉浩房地产公司为李爱英三人开具了全款发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李爱英三人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为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办证难问题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督促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全面排查、集中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启动“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
7月20日,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杞国新城•北苑二期举行“交房即交证”仪式,并为245户业主现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截至目前,该县已有2个项目实现了“交房即交证”,共发证1018本。(马绍玉 孙利娟)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64c30b75acb24716b08eb0de9f54df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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