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委政法委原委员,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兼督察长洛桑次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03-10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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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山南市委政法委原委员,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兼督察长洛桑次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洛桑次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使命职责,纪法意识淡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他人串供、伪造虚假材料,对抗组织审查;安排下属为其提供“管家式”服务,搞人身依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未经报备或批准擅自外出;长期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支配使用、向公职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违规办理车牌、驾驶证及相关业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为他人在工程项目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洛桑次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洛桑次仁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djzwcf/6085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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