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补证不再需要公证
“陈组长,这是我们修订后的服务管理制度,相关不合理要求已经全部剔除,并且还设置了监督意见栏,以此来督促我们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8月1日,温县婚姻登记大厅负责人向前来回访的县纪委监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静说道。
为何会有不合理要求,是什么样的要求,在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呢?
事情还得从7月20日说起。陈静到婚姻登记大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一对夫妻正在焦急地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就是补办结婚证,为啥还要去公证处公证?”“明明就是合法夫妻,补个证咋还要花钱?”“我们也是根据管理制度办事……”工作人员急忙解释道。
“别着急,有什么情况慢慢说!”陈静赶忙走上前了解情况。原来,这对夫妇已结婚多年,几年前搬家时不慎将结婚证遗失,给日常生活带来了些许不便,来补办结婚证时被告知需要公证处公证才行。
“咱们不能因为婚姻登记资料档案保管不到位和电子信息系统不完备等问题,就人为设置办事门槛,提高群众办事成本。”经过深入了解后,陈静第一时间将此问题反馈给民政局负责人,督促对相关服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取消不合理要求,简化办事流程;安排专人对档案资料进行梳理登记,尽快建立起覆盖全面、内容准确、信息完备的数据库。
今年以来,温县纪委监委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立足监督首责,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多轮次、多形式、全覆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问题交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醒等措施,持续推动服务窗口“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全面落实“一次告知、一站办结”,以“效率革命”保障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高。(余凤娇 柴丽娜)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c8f9064e761b4e1d9379069aab42f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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